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强化两大责任主体,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中毒、污染等次生灾害,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大力宣传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强化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种责任制,强化政府执法监督和部门履职能力,落实政府监督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查处隐患,落实企业主要责任
2是落实安全许可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切实落实明确许可申请和整改期限的要求国家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关闭。申请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应当限期整改,领取营业执照;已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应当限期整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各省(区、市)安监局负责牵头,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标准,严格验收,防止放松要求,走过场被关闭企业的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不符合安全要求需要搬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限期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