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天津市整体计划生育的相关问题吗?

计划生育承诺书

审核规定:

(1)在什么情况下接受计划生育审核?

当申请人提交完整材料并符合要求时,卫生计生部门将受理申请并负责对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

(2)什么情况下不予批准?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其住所反馈的情况属实的,予以审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年,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是在政策之外出生的;

2年,第三名及以上儿童被非法收养;

3年,怀孕期间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政策外;

4,其他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5年,当事人拒绝配合,反复劝说无效,致使正常的检查工作无法开展

(3)对非政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后,我可以重新申请吗?

申请人或其申请人在采取补救措施后可以再次申请政策外怀孕。

(4)什么情况会使申请人丧失申请和进入家庭的资格?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其计划生育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其申请资格,并经核实后,取消其入户资格。

申请人经审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未公布家庭名单的,取消家庭资格

证明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哪些材料?

1年,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退回);

2,《有入境点的申请人结婚生子承诺书》(表格可从入境点专用网下载)

3年,申请人及其配偶一方(或双方)的婚姻状况为“离异”和“再婚”(双方)的,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

4年,现有第三名及以上子女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合法生育批准证明或合法收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

(2)如果提交了第三个孩子的合法出生或收养证明,您还需要提交第二个孩子的证明吗?

只能提交第三个孩子的证明

(3)“合法出生证明”包括什么?

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求,所以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包括《生育服务证》或《审批证》,或户籍统一标准的相关证明

(4)《合法出生证明》遗失或损坏无法辨认。如果原发行单位不重新发行,该怎么办?

由原发证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第三名及以上子女作为保单内的出生证明(包括夫妻双方姓名及子女姓名、出生日期、保单属性等))

(5)“合法收养证明”包括什么?

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提交有时间限制吗?

受理积分服务窗口后,应立即将上述材料发送至18号审核窗口。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提交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7)提交的材料是否仍返还申请人?

提交的材料经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部分原件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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