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老师因猥亵7岁女学生被判入狱2年零2个月

安徽省铜陵市潼关区人民法院25日判决,潼关区家庭书法教师叶某因猥亵一名7岁女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

199控方称,2019年8月30日13时左右,被害人陈某(女,2012年7月1日出生)前往被告叶忠信家中进行书法训练。叶忠信以午休的名义把陈某哄上床,在床上搂着陈某,抚摸他的私处。

被告叶忠信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认罪。他的辩护人认为叶忠信是一时冲动犯罪,作案时间短。只对受害者进行了亲吻和触摸。这一罪行相对较轻。犯罪发生后,犯罪事实能够如实供述,并且有供述情节。

199法院发现,事发当天,叶忠信睡在陈某身边,依偎着他的身体,亲吻并抚摸受害者。同一天,受害人的父母报警,被告叶忠信在家中被公安机关逮捕。

199法院认定被告人叶忠信犯有寻衅滋事罪、调戏幼女罪,公诉机关以调戏幼女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告人叶忠信,作为教师,利用其身份和行为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应依法严惩。

199事件后,被告人叶忠信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有自白情节。在审判期间,他还能够自愿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惩罚。根据法律,他可以被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定被告叶忠信犯有猥亵儿童罪,判处他两年零两个月监禁。

/北京青年报记者常璩

编辑/倪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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