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高利贷,并再次严厉打击。高利贷和非法借贷的罪行会净化私人借贷。

高利贷已经成为民间借贷中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导致了各种各样的日常借贷和严重的社会后果。它不仅破坏了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正常运行,更重要的是,它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高利贷屡禁不止并伴随着各种社会问题的原因是,除了监管不力之外,很难有效地打击只违法不违法的法制,这是高利贷被禁而不被制止的根本原因。

今年10月21日,最高法、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借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明确了非法借贷的认定和处罚标准,正式将高利贷界定为违法行为。这将形成对高利贷癌症的强大高压打击,并相信它将有效地净化高利贷和各种常规的私人部门贷款。

首先,我国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高利贷等民间借贷活动,形成了一定的高压态势

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并给予法律支持。因此,年利率超过24%被定义为高利贷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6月23日通过、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审[〔2015〕18号)被认为是对高利贷利率水平的明确规定。同样清楚的是,高利贷被定义为超过综合年收益率36%的利率,超过36%的利率不受保护。

自1992年和018年以来,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非法高利贷进行了特别的打击。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反黑恶势力专项斗争的通知》。“非法高利率借贷和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成为沉重打击的目标。从那时起,它开始打击高利贷,非法借贷和暴力收集贷款。

2 018年4月16日,中国保监会、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银行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民间借贷和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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