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近日,汨罗法院在审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通过与原被告的耐心沟通和对争议焦点的认真梳理和归纳,成功达成了双方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完成了案件审理。
2年5月018日,经介绍,黄在一家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福寿人寿保险”和“农村轻微意外伤害保险”,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保险总额为62,000元,但没有指定受益人。2018年10月,黄在家中不慎摔倒,脑部受伤,最终死亡。黄的家人拒绝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理由是这不是一起事故黄的父亲、妻子和子女作为其法定受益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解决索赔。
经审理,主持法官发现原被告与被告之间的争议焦点主要是黄某的死因原告认为黄的死亡是由意外跌落造成的,而保险公司认为黄的死亡不是由其他疾病引起的意外事故双方各持己见,互不让步。
为了有效解决矛盾,在征求双方意见并同意调解后,主持法官决定采用背靠背沟通方式,充分理解双方的期望,以利于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既然对死因有异议,为什么不告诉对方进行死因鉴定?”法官对保险公司的员工说,“你的工作还有空间。”“
”我们对黄的去世表示遗憾,并理解您的感受,但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法官耐心地平息了原告的情绪。
通过法官的努力,双方的原被告,谁也没有屈服于对方,被带回同一架飞机。通过一次又一次耐心的沟通,双方的谈判距离不断缩短。2万元、4万元、4.5万元和4.6万元。经过五轮匹配,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保险公司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了4 . 6万元。
据报道,索赔已全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