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计划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来说,住房单位的确定与其密切相关根据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从2019年11月22日起,已结算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再纳入家庭购买住房数量的计算范围,已受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只能申请一次,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购买第三套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暂不受理。
公积金贷款住房额度确定的新变化
过去,贷款结清后出售公民住房时,由于贷款记录,旧政策仍被确定为其家庭住房额度。根据最新政策,已经定居和出售的房屋将不再被视为家庭房屋。比如
,小李用商业贷款买了第一套房子,还清贷款后卖了,现在买了一套新房子,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旧政策,小李的新房属于第二套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政策调整后,小李的新房属于第一套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12倍,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住房单位数量的认定标准,对存款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拥有的房地产实行“住房认定”和“信用认定”标准
“房屋认定”是指所有房屋(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住房、宅基地或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未注销,用于“住宅房屋”或“住宅”的,根据房屋购买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数据查询结果证明”计入家庭住房单元数计算范围。“贷款确认”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和贷款存放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员工住房公积金存款使用证明”。有未偿还贷款的房屋计入家庭已购房屋数的计算范围。
此外,如果贷款申请人能提供有效材料证明未偿贷款的住房地址与《房地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的登记地址一致,则可合并为一套。
我市仍实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虽然在确定住房单位方面略有调整,我市仍实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并继续暂停发放用于购买第三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因此,员工在购买第一套房时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即使他们在贷款结清后出售第二套房,他们也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实际贷款额按以下多项标准计算确定,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累计存款时间不足24个月(不含24个月)的,贷款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累计存款时间超过24个月(含24个月)且不足48个月(不含48个月)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累计存款时间超过48个月(含48个月)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
贷款首付比例,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准利率;如果您拥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贷款记录或已经结清了相应的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如果您拥有一套住房,但尚未结清相应的购房贷款,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与确定家庭住房单元数量的调整政策相结合。例如,小王用商业贷款买了第一套公寓。还清贷款后,他现在买了一套新房子,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政策规定,小王的新房仍属于第二套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小张
在购买第一套房时申请了商业贷款,目前仍在还款。他买了一栋新房子,并申请了公积金贷款。根据政策规定,小张的新房仍属于第二套房,贷款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5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问答
问:第一套住房的纯商业贷款已经结清并出售,第二套住房的纯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并出售。我现在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再买一栋房子吗?
a:根据现行政策和员工描述的情况,购买另一套住房属于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为账户余额的6倍,个人最高限额为40万元,家庭最高限额为50万元我名下有一套公寓。商业贷款结清后,尚未出售。请问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购买多少个单位?
A:如果你名下的房子和未偿住房贷款记录属于同一栋房子,你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
问:第一套商业贷款已经结算,第二套是提供商业贷款。我可以申请公积金来购买第三套吗?
a: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暂停向第三套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
问:继承的自建住房是否属于首次用公积金购买的第二套房?首付是多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如果名下有自建房产,也属于房产编号的计算范围,家庭房产编号只属于该套自建房产,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套房产。如果第一套房产未使用商业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则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的首付款为3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问:婚前,一方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没有使用公积金。对方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答:根据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家庭只能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另一方暂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收藏
:清远日报全媒体记者徐天通讯员李琳琳
来源: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