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公安局季承派出所户籍处户籍民警在窗口工作中履行职责。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中,他们严格遵守自己的使命,处理每一个细节。
2019年8月6日,当一群人来到季承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警察发现他们提供的中学文凭不一样,立即警觉起来。当警察询问情况时,这名妇女拒绝承认她伪造或使用了假证件。警方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仔细检查并确认了这张中学文凭是伪造的假证书。
现场警察立即联系值班警察,将该女子带进审讯室经询问,该女子承认了伪造和使用假毕业证书在郑州定居的非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 p >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涉嫌违法的张某正在被郑东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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