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以诈骗、敲诈勒索罪,公开判处陈锦堂等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年至8个月。此案是厦门市医疗领域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法院经审理认定,自2017年12月起,被告人、卓等人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市湖里阳光医院,谋取非法利益。他们先后招聘了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在医院当医生和护士。他们购买了性能较差的医疗设备,如前列腺治疗仪、b超机、振动觉阈值检测仪、数字心电图仪等。他们以欺诈和胁迫为主要手段,有计划、反复地实施欺诈和勒索的犯罪行为。
形成了以被告人、卓为主要分子,被告人等17人为固定成员的恶性犯罪集团。在被告陈卓的组织、策划和指挥下,犯罪集团使用了百度推广、快速直播、广告等渠道。以低检查成本、夸张、虚假推广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等手段引诱受害者到阳光医院治疗。此后,犯罪集团利用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医患之间的不平等关系,通过虚拟病情、虚拟诊疗效果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治疗和操作。骗取受害者的财产。在手术过程中,使用胁迫等手段强迫受害人接受不具备相应手术指征的新手术,或者不属于临床应用技术甚至根本不必要的手术,向受害人勒索钱财。
2年2月至6月018日,被告黄圳花等人向来阳光医院就诊的男性受害者出具阴茎神经过敏、前列腺液、前列腺b超等检查项目,然后出具假前列腺b超报告、假前列腺液试验报告、假阴茎神经过敏试验报告等。被告虚拟受害人患有前列腺炎、早泄等疾病,并建议受害人进行包皮手术、脱细胞异体真皮移植增厚等手术。手术前后,被告黄圳花等人还以治疗和抗炎为由,让受害者接受长期前列腺治疗和体外短波电融合场热疗通过上述方式,经核实,受害人被骗取医疗费用共计252,250.6元。
同时,被告黄圳花等人在阳光医院手术室对被害人进行手术时,在阴茎包皮被切开但未缝合的情况下,以被害人的阴茎淋巴管生成和阴茎海绵体损伤为由,弥补了阴茎增厚和延长性生活时间的手术效果。 恐吓受害者,理由是没有手术会影响性功能,手术后需要再次手术,迫使受害者接受额外手术,如阴茎硬化淋巴结切除术和包皮撕裂延长术。通过延长缝合包皮的时间,并利用受害者在手术室的隔离和害怕不缝合包皮,受害者被迫接受额外的手术,从而向受害者勒索了总共96,200元。同时,当部分受害者无力支付额外的手术费用时,被告陈锦堂也联系了贷款官员为受害者办理贷款,以支付手术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资料来源:ZAKER xiao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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