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于2月20日被处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裁定,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日判处孙死刑。

199 .孙因犯强奸罪,于1995年12月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后,孙小果的父母伪造病历,帮助孙小果非法保外就医,导致孙小果被判刑后没有入狱。在非法保外就医期间,孙小果于1997年4月至11月犯有强奸罪、强迫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数罪并罚,判处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过二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3月改判,判处孙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再审判决,将孙小果的有期徒刑减为20年。

由于发现原审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嫌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经依法生效的判决确认事实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再审决定,再审案件刑事部分涉及原审被告人孙小果,并于同年10月14日依法开庭审理

在再审案件中,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孙于2010年4月刑满释放后,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妨害作证、受贿罪。孙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宣判后,孙小果拒绝接受,并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对孙的定罪量刑。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维持了1998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孙的定罪量刑,合并了孙对其新罪的判决,决定执行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并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批准。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2日作出裁定,批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的刑事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孙在强奸罪中多次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在公共场所绑架、强奸未成年妇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公开强奸、多次强奸等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处罚特别严厉的。孙的犯罪方法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其深刻,人身危险性极大。他应该依法受到严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与新罪名的量刑没有不当结合。

死刑执行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罪犯孙会见其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中国日报云南新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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