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佛山市邮轮运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通知》表明佛山市推进了五区货运水平和结构的统一,实行了“同城同价”。邮轮出租车货运项目包括基准货运项目和非基准货运项目基准关税项目由起始价格和里程价格组成。调整后的起步价为10元/2.5公里,里程价格为2.8元/公里
非基准运价由返航费、等待时间费、夜间服务费和附加费组成:“返航费”从单一价格调整为分段差别化收费,总体下降:从里程价格的12公里(不含)降至25公里(含)20%,里程价格超过25公里50%此外,为了增加拥堵期间的车辆供应,“等候时间费”调整为0.6元/分钟,共收取1元,但不收取1元。“夜间服务费”是为了鼓励邮轮出租车夜间行驶。夜间旅行(第二天23:00- 5:00)的乘客将按起步价和里程价的15%收费。
附加费暂不收取,待条件成熟后,由市交通局适时制定收费标准。
据了解,为促进佛山市五区出租车运价水平和结构的统一,落实“同市同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自2018年12月以来一直在制定调整方案,并举行听证会,对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日前,经佛山市政府同意,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交通局下发了《关于优化调整佛山市邮轮运价的通知》,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调整。
市发展和改革局提醒广大市民,调整后的运价将于下月1日起执行。如果发现司机不按规定收费,他们可以拨打“12358”反映。
佛山新闻网综合报道
来源:佛山日报
编辑: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