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年度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已有充分解释

9年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办理2019年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并指出年度收入不超过12万元、年度汇算清缴金额不超过400元的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免于汇算清缴

草案确定了三种不需要年度结算的情况和两种需要处理的情况,将于2019年12月14日至26日公开征求意见。

据报道,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引入了个人综合收入及其结算的概念。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中国将迎来个人所得税历史上的首次结算。

综合收入包括以下四类:工资和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作者报酬收入;版税收入简而言之,个人所得税结算是指每月根据预扣税和预缴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在年底,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综合税率表”计算,多退少补。

北京国民经济核算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教授李说,在最终结算中实行“查漏补缺、收支两条线、按年结算、多退少补”是新税制落地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最终结算如何计算?征求意见稿

给出了最终结算的具体计算公式:

2019最终结算的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年度最终结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综合收益范围内的工资、劳动报酬、出资报酬和提成四项收入,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和财产

同时,根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期末计算只计算和结算本年度综合收益的应纳税额或应纳税额,不涉及以前或以后年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纳税人可以优先选择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进行年度结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或网站为纳税人提供预填申报表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将自动计算应付或退款金额。

和解怎么样?

在办理方式上,纳税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自行办理,即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款税务机关将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网站、12366自然人专线等方式提供涉税咨询。解决年度结算中的难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结算。

2为单位办公室,即请向聘用单位申请。草案显示,税务机关将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应用软件,以方便扣缴义务人集中处理其员工的年度最终申报。

3是邀请人来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来办。

纳税人申请年度退税时,应提供在中国境内开立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根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受理年度结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结算地)现场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退税可以通过网上银行、POS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进行支付。谁不需要办理

结算?征求意见稿

明确提出了三种不需要年度结算的情况和两种需要处理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1为纳税人需要补税,但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

2是纳税人在年度决算中应缴纳的税额不超过400元;

3是纳税人的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退税

李解释说,根据草案,并非所有取得综合收入的纳税人都需要进行结算。例如,只在一个单位领取工资和薪金,没有劳动报酬、写作报酬和版税收入的个人不需要结算。

她进一步表示,此类纳税人在我国占很大比例,累计扣缴法已经减少了扣缴过程中的工作量。但是,如果上述类型的纳税人有更多的退款和更少的补偿,如不扣除年度金额的特殊附加扣除,或没有扣除的大病医疗费用,他们仍然需要结算,以实现多付税款的退款。超过256位+

位专家认为,该公告将有助于纳税人准确履行最终纳税义务,降低纳税遵从成本,有效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公告》规定,当残疾人、老年人、烈士等取得综合收入进行结算时,如果结算地点与代扣代缴地点的规定不一致,则按代扣代缴地点的规定计算的减免税应与按结算地点的规定计算的减免税进行比较,减免税按较高的价值确定

李认为,对残疾人、老年人、烈士等重点群体给予较高的税收减免优惠待遇,有利于简化纳税人的结算工作,有效减轻困难群体的个人税收负担,同时维护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最终结算谁能退款?征求意见稿

明确指出,年度退税是针对预缴税超过2019年度应纳税额并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一般来说,是纳税人提前缴纳了较多的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

1年度综合收入低于6万元,但已提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申请退税例如,一名纳税人在一月份领取10000元的工资,一名个人支付2000元的“三险一金”。假设没有特别的额外扣除,他预付了90元税款。在其他月份,月薪是4000元,不需要提前缴税。全年来看,如果年收入低于6万元,纳税人无需纳税,因此可以申请退还已预缴的90元税款。

据悉,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将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的退税功能(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单的申报表申请年度退税

2是符合2019年资格标准的特殊附加扣减,但在预付税款时没有扣减。例如,纳税人每月收入1万元,缴纳2000元“三险一金”,还有两个孩子在读小学。根据规定,他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全年24000元)的额外特殊扣除,用于孩子的教育。但由于未能填写提前还款期,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未扣除子女教育附加扣税额,个人所得税全年预付1080元。在年度终期填写相关信息后,可补扣2.4万元。扣除后,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60元。根据规定,它可以申请720元的退税

3是由于年中就业、辞职或部分月无收入等原因,扣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特殊扣款,6项特殊附加扣款,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等扣款不够。例如,一名纳税人在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收入1万元,缴纳2000元“三险一金”,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特别的额外扣除,从1月到8月,720元将提前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后4个月的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全年纳税人仅扣除4万元(8×5000元/月),但未全部扣除6万元。在扣除全部年度汇款后,纳税人无需纳税,因此可以申请720元的退税。

4为纳税人的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中适用的代扣代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收益年度适用税率。例如,纳税人每月获得固定的10000元报酬,在适用20%的预扣税率后预付1600元个人所得税,全年预付19200元。全年劳动报酬为12万元,扣除6万元(不含其他扣除),综合所得税税率为10%,年应纳税额为3480元因此,可以申请退税15720元。

此外,没有就业单位,只获得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需要通过年度汇款进行各种税前扣除等。还需要通过汇款结算相关的退税

谁需要纳税?征求意见稿

明确规定,2019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适用补税的结算和缴纳。

,从对纳税人有利的角度来看,国务院对年度税收征收与补偿做了特殊规定,即只有综合收入每年超过12万元、年度税收征收与补偿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进行年度税收征收与补偿。

例如,受雇于两个以上单位领取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在预缴税金时重复扣除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月)的,需要进行最终结算并缴纳补税。例如,

,除工资和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作者作品报酬和版税。各种综合所得收入相加后,适用于综合所得的年税率高于代扣代缴率等。

中国政法大学财政税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石表示,草案细化了结算和支付的基本规则,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草案明确规定,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提前缴纳个人所得税较少的纳税人应在结算期内补税。

李告诉澎湃新闻记者,结算系统的意义在于确保特别附加扣款的准确执行。广大纳税人的收入结构与每个月获得的收入不一样,这可能导致纳税人申请退税或补税。为了公平税负,应该进行结算。

同时,她认为最终结算将有助于加强纳税信用建设,培养个人纳税意识。《通知》明确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和报送纳税信息的纳税人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估结果,有利于引导个人依法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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