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

本文图片均来自《西海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据悉,今年2月,第二检察部受理了一起二审上诉案件。本案被告是西宁市湟中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实习生。他利用处方麻醉药品使用中的严重监管漏洞,从医院手术室偷走麻醉药品,并向受害者体内注射各种麻醉药品,以受害者注射抗疲劳药物为由导致其死亡。这是我省首例使用麻醉药品的故意杀人案件

7月16日,孟永山出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本案发表意见。二审法院采纳了省检察院的意见,决定对被告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他终身的政治权利。案件宣判后,孟永山指示办案部门对案件中反映的麻醉药品监管漏洞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履行职责。要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综合管理,提供检察产品,夯实法治基础。

(原标题:“青海省第一个使用麻醉药品故意杀人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