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根据防疫和控制的需要,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将从2月17日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地的疫情可酌情扩大。
此外,按照“尽可能网上办事”的原则,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拓展“非接触式”纳税服务,提高涉税事项的网上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