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认证时间今年尚未确定。不这样做不会影响养老金支付
5年7月7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这样一个人表示欢迎& ldquo一位不速之客& mdash& mdash一位近90岁的老人在家人的陪同下,摇摇晃晃地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保认证业务。
局里的工作人员看到老人不能动弹,就请他到办公室休息。当他们得知老人将办理社会保障认证业务时,他们联系了获得社会保障认证的同事,详细解释了老人目前的社会保障政策。老人得到满意的答复后,他们把老人安全地送出了办公室。
在此,市人民社会保障局提醒本市退休人员,特别是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省人民社会保障局尚未下达今年社会保障认证的时间和计划,尚未认证的退休人员不影响养老金的发放。
李表示,2018年6月28日,省人民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人民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构建基于信息比较、退休人员社会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新型认证服务模式的通知》,真正做到& ldquo让数据运行得更多,让大众运行得更少,& ldquo隐形认证。尽可能让群众不跑着完成认证工作。接到省人民社会福利厅通知后,我市立即组织实施,停止我市集中认证工作。
据了解,此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了集中认证。下一步,在进一步加强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加强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切实保障社会保障资金安全。换言之,取消集中认证并不意味着不进行认证。相反,我们将建立一个以信息比较为重点的认证模型,将退休人员的社会服务与远程认证结合起来,这样人们就可以在不逃跑的情况下完成和执行信息比较认证。同时,管理将进一步加强。堵住后门,切断后门& rdquo(于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出台
5年8月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出台
据资料显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用补助对象为在汝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期间死亡的被保险人。补助标准为:参保人缴费满15年且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期间死亡,且养老关系及时终止的,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1000元。对2011年实行该制度时年满60周岁,未直接参保缴费或未参保缴费不满15年,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期间死亡,且已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的,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500元。
具体补贴处理程序是养老金领取者死亡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养老金领取者死亡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养老金领取者登记的乡(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政府一次性给予丧葬补贴。超过1个月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不予领取,并依法追究其领取养老金的责任。
据了解,本实施办法自2019年4月26日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