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购房纠纷从签订合同开始,这三个纠纷应该认真讨论。

无论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都有可能发生纠纷。然而,由于房地产的巨大价值,此时比购买普通商品时更有可能发生纠纷。实践中常见的商品房购买纠纷有哪些?

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期限不明的《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业主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法律要求。在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并完成产权证是其基本的法律义务。

这与不明确的合同协议有很大关系。通常在购房合同中,会有一个准备房产证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将不得不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对于这种违约金,买家还需要注意它是否是固定金额如果金额是固定的,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小,就要注意这种协议是否会限制开发商。

最好的方法是将违约赔偿金与时间联系起来。无论是按天、按月还是按年,时间越长,违约责任越大,对开发商的约束力越大,从而促使开发商尽快为业主安排房产证。

面积“多退少补”

房屋销售不合理,购房者经常与开发商就实际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之间的误差发生纠纷这是近年来商品房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面积和产权登记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法,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按照面积误差的绝对值比例在3%以内(含3%)按实际结算房价;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的利息未退房的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买受人已付当地房价款的3%);房价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支付的当地房价的3%);如果绝对值超过3%,部分房价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两次返还给买方。

这种处置有一个前提——合同没有规定,但实际上很多购房合同对房屋的面积和价格都规定了“多退少补”,所以当房屋面积有问题时,处置只能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更多的退款和更少的补偿似乎是合理的,但实际上这对买家是不公平的,他们将承担更大的风险和责任。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牢记这一部分内容。

房屋交付的规格不明确。在

199购房合同中,通常约定交付房屋的时间。如果超过交房时间,开发商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合同中的“交货时间”往往相当宽泛,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成为争议点。对于交付时间,购房者需要清楚地知道他们是否已经通过了工程竣工验收或已经获得了“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两者之间的时间会有很大的不同。

前者相对简单,后者耗时较长,因为涉及消防验收等多个环节。《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是证明房屋质量合格、符合房屋交付要求的依据。只有在获得备案表后,开发商才能交付房屋,这就是购房者通常所说的“交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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