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个体工商户的一般核算不完善,规模不大。税务机关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方法进行管理。批准的征税是多少?个体经营者从生产经营中取得收入,不开具发票的,应当如何纳税?
个体户不开票如何申报
事实上,对于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税率是相同的,但许多个体工商户的账户不健全,很难通过审计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许多地方税务机关对个体企业实行按核定的税率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此外,各地的收款率也会有所不同。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经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为
1年核定的月经营额不足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
2年核定的月经营额2万元(含)至5万元,超过2万元的,按核定的征收率0.6%征收个人所得税;
3年,核定月经营额5万元(含)至10万元,超过2万元的,按核定征收率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
4年,核定月经营额10万元(含)以上,为2万元以上的,按核定征收率的1.8%征收个人所得税
5年,对在集贸市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月核定营业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核定征收率0.4%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不适用于按现行规定对从事个体出租汽车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临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按月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如按月开具的发票金额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和附加税,超过营业税起征点的部分按0.6%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批准的征税?
核查征收是指当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信息不完整、难以核对账目,或者因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依法采用合理方法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进行核查的征收方式,简称核查征收。
《税收征管法》第35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确定应纳税额:
1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设立账簿;
2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的账簿;
3年。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绝提供纳税信息的;
4年。虽然建立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数据、收入凭证和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审计。
5年。因纳税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纳税的;
6年。纳税人申报的税基明显偏低,而且没有合理的理由。
个体户应如何申报纳税而不开具发票?个体经营者必须为他们的零收入进行登记和纳税。个体户的月核定营业额超过30,000元人民币,为256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