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济南市颁布了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它严格禁止诸如房屋到达和账户到达等任何销售伎俩,并明确要求禁止团体购买费、会员费、电子商务费和其他费用。据悉,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明令禁止的行为的监管,要求所有相关企业在12月10日前组织自查整改。
规定也明确指出,12月10日后仍有违法行为且未整改的住房企业和承销机构将暂停新建商品房的网上签约和销售,不良行为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涉嫌价格欺诈的,应当移交物价部门调查。涉嫌偷税的,应当移交税务机关调查。涉嫌犯罪的人被移交给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根据新颁布的规定,经《齐鲁晚报》和《齐鲁一号》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济南市商品房销售市场仍存在问题。例如,一套公寓的报价是3个价格,而小红帽和中介的价格最低。中介声称有几套房子,每套比售楼处便宜3000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开发商和承销机构对外销售的价格与现场公布的价格不一致,一套房子的两种价格,以及第三种形式的购买价格分割。此外,近200名市民留言举报了一些违规行为,如以“以工换房”的名义出售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公司收取额外的代理费
(短信截图)记者
了解到,济南市住房和建设局最近也连续接到投诉和举报。主要问题是承销机构变相向购房者收取佣金,一房两价,以及“工人到户”、“到账到户”等商业宣传混乱今天是所有相关企业进行自查整改的最后一天。从明天开始,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严厉打击新规定出台后,整改不到位,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住房企业和承销机构。
购房者如发现企业有上述违法行为,可通过以下电话举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行为投诉:82595518、66605572;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违规投诉电话:历下区86568219,中城区82078683,淮阴区87086067,天桥区86905804,荔城区88112892,长清区66589805,高新区8887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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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一点记者顾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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