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于11月25日宣布,当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自由转让的通知》。中国石油打算通过自由转让将其持有的5.6亿股中国石油a股转让给中国冶金工业总公司。上述无偿转让是为了“加强中石油与中冶集团的战略合作,扩大合作范围,优化公司股权结构”“自由转让完成后,中石油集团在公司总股本中持有中石油a股的80.25%。中冶集团将持有中国石油5.6亿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中国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按当日每股收盘价5.71元计算,上述拟转让股权对应的市值约为32亿元
近年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多次将上市公司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其他中央企业,其他中央企业之间转让国有股的情况并不少见。自2016年以来,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鞍钢集团、武钢集团、诚通集团、宝钢集团、中海集团和中海集团在内的中央企业均持有交叉持股。
分析师认为,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比,国有企业之间的交叉持股不会带来国有资本流失的风险,也不会降低改革成本,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新路径。
中石油和宝钢股份交换了上市公司的股份
2年6月,中石油宣布,为加强与宝钢集团的战略合作,优化公司股权结构,计划通过自由转让方式向宝钢集团转让6.24亿股中石油股份。同年8月,宝钢表示,为了加强宝钢集团与中石油的战略合作,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宝钢集团计划通过自由转让方式将宝钢所持有的8亿股a股转让给中石油。
2 017年,中国石油与鞍钢集团之间也发生了类似的“礼遇”
中国石油在11月25日的公告中表示,此次无偿转让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并将需要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