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主观上辞退没有犯错误的员工,应当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和赔偿金。然而,一名怀孕6个月的妇女最近被公司解雇,并被公司起诉索要工资。
邓女士,在一家网络公司工作,工作一个月后收到公司的辞退通知。邓女士说她已经怀孕六个月了,公司解雇她是违法的。不过,邓女士表示,她理解该公司的意图。毕竟,怀孕会影响她的工作,她同意离开公司。
当邓女士要求一个月的工资时,她发现工资缩水了,约定的月担保是3000元,但当财务部为她结算工资时,是以2300元为基础的。让邓玉娇更加愤怒的是,工资计算方式是每月30天的工资,然后扣除周六周末的工资。也就是说,邓女士被解雇后的工资不到2300元。
然后邓女士去了劳动局投诉的网络公司。劳动局向邓女士的网络公司发出了一封协调函,要求网络公司支付邓女士3500元,包括工资和报酬。然而,互联网公司向邓玉娇转移资金的速度一直很慢。
最近,邓女士又去网络公司讨薪。然而,这家互联网公司表示,他们将起诉邓女士。据说邓女士在网上说他们恶意开除孕妇,这对他们公司影响很大。这家互联网公司表示,邓文迪在面试时根本没有告诉他们自己怀孕了,公司里也没有人知道邓文迪被开除时已经怀孕6个月了。据说邓在采访中故意隐瞒了这件事。邓说,她将起诉互联网公司索要工资。
网民说邓女士活该。这显然是寻找一家公司来抚养孩子的目的。然而,这家互联网公司有一个很深的模式。她在上班后一个月发现自己怀孕后才被开除。碰巧她被开除后才知道自己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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