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摄影联盟商店关门,店主失去顾客:我能在哪里得到照片

金色童年摄影-商店关闭,商店丢失

顾客担心:他们中的一些人没有时间拍他们预约后拍的照片。我不知道去哪里找照片

1999年10月12日,父母报告说,北京常颖附近一家名为“金色童年摄影”的商店已经关闭,并与该商店失去了联系。《北京青年报》的记者了解到,很多家长在店内预付了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他们中的一些人在预订后没有时间拍照,但是那些拍照的人不知道去哪里。

照片未拍摄

摄影店

“8月15日是我宝宝的第一个生日。那天,我们去了常颖的金色童年朝阳店为我们的宝宝拍照。但是在照片出来之前,商店是空的。”陈爽(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今年4月,金色童年客服在微信朋友圈宣布,为庆祝新产品推出六周年,新产品推出时将享受五折优惠。该活动由制造商和总部联合赞助,折扣时间从4月19日到21日只有三天。

由于店内承诺有效期为两年,折扣很大,当时陈爽补了价,买了一个2000元的二次包装。当宝宝在八月满一周岁时,她带着宝宝去拍照。8月底,商店给了她底片,但从未通知她去商店拍照。

9年11月11日,陈爽在朋友圈看到金童朝阳店客服发布声明:由于物业合同问题,从明天(12日)起暂停所有业务(拍摄、选片、提货)她说:“当时,我认为这是正常的地址变更,并没有放在心上。”“9月13日,一些家长照了照,却发现金色童年的大门是锁着的,门上还贴着催交物业费的通知。他无法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商家。

199北京新闻的记者了解到,在充值会员中,最高金额超过30000元,根据所收部分损失,金额超过200000元。

欠租

待关闭物业

199北京新闻的记者来到常颖未来大厦7楼的金色童年朝阳店,发现门是锁着的,屋里的东西都被清空了。未来,房产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租金租赁协议,该房屋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的租金应在2019年8月15日前支付。然而,由于店主没有支付下一年的租金,也没有人能联系到他,投资促进部关闭了他的商店。「物业投资推广署于九月十一日发出店铺关闭通知书,并张贴在七楼店铺的玻璃门上。

该工作人员还说,中秋节前后,他联系了金童长影店的店主,并被告知不要续租。"他们在11月假期前搬走了,许多未开封的照片都包含在这些物品中。"“

199北京新闻的记者了解到,9月16日,金色童年的客服人员在微信朋友圈中表示,只是暂时关闭休息,后续的开通将会继续,拍摄将会继续。

199年国庆节后,父母仍然无法到达商店陈爽不太可能拿回所有的钱,但是她觉得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该向谁要孩子的照片,“她觉得很不舒服”

关于此事,物业管理办公室招商部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之间的合同已经终止。我们现在可以做的是进行注册,并提供这家商店留下的联系信息。”“

目前,一些消费者选择报警,将来可能会联合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的呼吁是退款或找另一个地方拍摄并花掉余额”陈爽等人说道

+同品牌商店

以上

被称为特许商店

199《北京日报》记者经询问发现,以金色童年为招牌的商店在北京很多地区都有经营。这些商店自称是特许经营店,总部设在山东济南。“特许经营店是独立的商业实体,基本上有两三家店在他们的名下,”有些已经经营了14年。

婷婷,金童年海淀店的一名员工,告诉《北京晨报》,虽然标志是金童年,但他们有自己的注册公司名称,叫做“小糯米”

标有“连锁证明”的石景山金童年店的工作人员表示,“连锁店”不是指金童年的连锁店,而是指三家店之间以老板的名义开设的连锁店。“事实上,我们与山东总部无关。我们有一个独立的老板“

上述商店均表示,他们最近接到消费者打来的电话,称常盈的商店已经超值,要求他们换店继续消费,“但我们是特许经营商店,与他们无关。”“

律师说

如果因

特许经营店的独立经营而产生任何争议,它可以协商

北京市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桂吉表示,所谓联盟,是指品牌方将自己的商标和标识授权给被特许人,以便利用总部的形象、品牌和声誉吸引消费者在商业消费市场消费。然而,特许经营者通常是独立经营的。特许经营商将建立一家新公司,与客户签订独立的消费者合同和服务关系。

马贵基表示,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就不能直接去找品牌。除非是直营店或营业执照或以分店名义签订的合同,否则任何收到钱并提供服务的人都会找到解决办法。他还强调,虽然总部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但可以与品牌方进行协调沟通和集体结算。为了维护品牌形象,它可能会弥补一些损失,帮助消费者达到换店消费的需求。

此外,针对预付费卡消费这一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应采取进一步的公益诉讼等措施来降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成本。同时,应该明确的是,预付费余额属于消费者。企业申请破产,应当优先保护消费者权益。

“例如,消费者协会可以代表未指明的公众消费者对不诚实的预付卡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如果它赢了,它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特别补偿基金,消费者可以签发预付卡购买证,从消费者协会收取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维权成本。”刘俊海说

刘俊海说,毕竟,事后维护权利是防止预付卡流失的被动措施。关键是从源头上进行监管,引导预付费消费模式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何山表示:“要提高预付卡发行门槛,必须建立预付卡行业准入制度。要获得发行卡的权利,运营商应支付保证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报记者宋霞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