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长江新城初始区将继续限制购房政策和法规!

今天,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长江新城将进入高品质发展阶段长江新城启动区还将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实施限购政策和法规。长江新城也将迎来新的发展篇章

住房限购令

原: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促进长江新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科学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公告如下事项长江新城规划区内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建设,应当符合长江新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专项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2、长江新城启动区要落实全市中心城市住房购买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3。长江新城启动区内因控制措施暂停的项目,符合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的,继续实施。不符合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的,由相关区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4、调整长江新城规划区和启动区以外区域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和城市发展边界,应当征求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意见。

5。禁止在长江新城规划区内进行违法建设。各区作为本辖区违法行为查处的主体,要加强巡查,严格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筑。

6、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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