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开始,牌照将与驾照绑定?你想知道你的真名吗?公安部之声!

最近,许多公众号码发布了一条消息,说公安部发布了最新通知:从8月1日起,车牌将与驾驶证绑定,并且“实名制”将被取消(注:应该是“出售”)。给出的理由也非常充分。这是为了阻止黄牛党和控制这种混乱。除了找不到票贩子之外,家人的驾照也不能用来扣分。

绑定驾驶证

一个名为“中国汽车视觉”的账号在今天的头条平台上也发表了一篇文章,斩钉截铁地说,“公安部最新公告:从8月1日起,车牌将与驾驶证绑定,积分将被取消(注:应‘出售’)‘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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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的信息地图,每一个看到这篇文章的司机都有可能相信它,但事实上,经过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没有官方发布的消息。

近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司发布否认声明,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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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虚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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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没有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和处理交通违章记分的新规定。原来的规定仍然适用!

肯定很多人会问什么是“最初的规定”。继续往下看

2年2月018日,为了更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防止“黄牛党”牟取非法利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功能。

六个月后,即2018年8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优化了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通管理12123”手机APP(以下简称“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互联网平台”)的功能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本办法记录的机动车不在我名下

驾驶员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交通管制12123”APP到交通管制部门的业务窗口或以本人名义备案经立案后,交通违章记分和单次罚款不超过200元的,可以从立案之日起处理。(注:我名下的机动车将在注册并登录公安部交通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后自动链接)

二、立案后,交通违法行为认定范围可由自助处理

1。处理我名下机动车非法通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①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条件;②单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③待处理的违法行为得分,且驾驶员当前累计得分之和小于12分

2年,处理不在我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基础上,可以自助处理无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立案后有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第三,备案要求的数量

1,每个驾驶员最多可以同时记录3辆不在自己名下的机动车,且没有累计数量限制。

2,每辆机动车,除车主外,最多可由3名驾驶员同时备案,且无累计数量限制。(注:如果车主不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处互联网平台的注册用户,他的车也可以注册给其他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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