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民:中国在早期禁止砍伐森林。初衷不是为了保护森林!

原题:四季禁和森林保护

自战国以来,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一直受到重视,并成为我国传统农林科技、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br>

林业保护思想的发展是对森林面积减少的本能反应当时已经有“十年树木”的说法,但树木至少可以收获20年。换句话说,树木的生产周期很长,砍伐森林必然会造成森林资源的短缺。

《吕氏春秋12记》和《李记岳翎》中含有丰富的森林保护内容。基本的想法是“当斧头压进来时,它就进入了山林;当它不死的时候,它会成长;树木生长时,不允许进入山中砍伐

测井时间明确,充分考虑了树木的生理特性和物候期例如,孟春之月(农历的第一个月)到处都是植被,“禁止伐木”;仲春月(二月),“不烧山林”;在季春月(三月),不允许砍伐桑树和延长树等树木。孟月(四月),“不砍树”;在这个季节(五月)的夏天,树木繁茂,负责山林的官员被命令在山上巡逻,不准砍伐。只有冬月(农历十一月)可以用来砍树和取竹箭

滥砍滥伐

近年出土的《云梦秦简》也明确规定“春、二月不敢伐林”,“不在岳夏,不敢化夜草为灰”这些记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林业保护思想的发展。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战国以来,林业保护的理念并不是仅仅在林业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而是“林务”严重冲击“农务”的结果

你为什么这么说?由于大规模的建设,大量砍伐、运输和加工树木已经成为人们的沉重负担,严重影响和破坏了正常的农业活动。因此,古代法律和文献中关于“不建不伐”的规定,原本并不是为了保护森林,而是将林业视为农业政策的一个破坏性因素。

滥砍滥伐

《鲁春秋·上农》指出,在农忙时,不要兴建大型工程。否则,就会造成农时的延误,使人们担心,担心个不停,导致粮食歉收。他强调,应该执行“四季禁令”。所有的活动都应该围绕农业进行。伐木、烧草和打猎等森林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季节和气候。一方面,它符合动植物生长发育的特点;另一方面,它确保有足够的农业劳动力。

是传统农业社会的基本政策之一,它限制了林业以保证农业。它在保护森林方面也发挥着客观的作用。纵观林业历史,我们认为在林业活动中应重视农业内涵,不应夸大林业在历史时期的发展。果桑产业是种植业中与大田作物相对应的重要农业项目。森林保护的思想是砍伐森林和徭役的副产品

是传统林业发展的概况,也是我们理解和评价古代林业在农业大生产结构中相应地位的基本标准。作者:范志敏

现为西北农林大学中国农业历史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馆长。他还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历史组的评估专家、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农业历史学会副主任、陕西省科技史协会副主席、陕西省科技规划办公室历史专家组成员、NLD西北农林大学委员会副主席、杨凌区政协委员大农业圈特别邀请了这方面的专家!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