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很大,我想看看”的辞职理由曾经引起了很多人的热烈讨论,被评为历史上最情绪化的辞职信,导致了各种奇怪的辞职理由,如“父母都在,不能远行”,“回家减肥”,“虫子太多,不能彻底改变,拼命不要钱”,“工资太少”等。,如果出现这样的辞职原因,作为一名人力资源,你应该如何处理呢?
法律援助提醒:在员工辞职的数百种原因中,有必要区分个人原因和单位原因,因为这两种原因造成的后果完全不同。前者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而后者可能被认为是雇员被迫离职,单位可能不得不支付超过一点点的补偿。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区分呢?
1。澄清员工辞职的原因意味着员工需要明确他们辞职的确切原因,拒绝含糊其辞的说法,以确保辞职符合客观现实,不会出现不必要的含糊不清。例如,当一个工人在他的辞职信中提到解雇的原因时,他使用了四个词“工资原因”,这很容易被误解。有些人理解工人对工资水平不满意,而另一些人可能理解工资没有全额支付。
如果劳动者提出的辞职原因既包括个人原因又包括雇主过错的原因,该如何破解?作为公司的人力资源,当然是要尽可能认真地与员工沟通,熟练地指导员工只写个人原因的辞职书,如回乡、换工作、上学等原因,并排除其他可能给公司带来风险的原因。
但是,作为法律人员,我们建议该单位仍应遵守法律规定,如有违反应及时纠正,否则仍有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行政部门要求罚款的风险。
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纠纷无非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几点,主要概括为合同、社会保障、工资、工伤、加班费和扣除。因此,该单位必须注意与这些要点有关的问题然而,在实践中,最难区分的是,当员工和公司“谈论事情”时,他们会礼貌地辞职,并有类似的抱怨。从表面上看,这些员工似乎愿意不被调查就离开,但实质上,他们转而申请劳动仲裁。这一刻,这个单位将会遭殃。
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的标准管理制度不严格。例如,如果没有提前签订劳动合同,一切都通过微信等方式联系。这也给了员工一个接受的机会,留下了漏洞。
为解决这一现象,我们建议单位必须出具书面辞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并在收到辞职申请后,再启动辞职流程,以避免员工谎称公司非法解雇最后,收到的辞职申请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退回给员工。在确认双方没有争议后,将向员工颁发辞职证书。至此,双方的辞职程序将最终结束。
综上所述,员工辞职的原因与单位是否违法、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是否面临进入劳动仲裁的争议有关。因此,当员工辞职时,立即了解辞职原因是非常重要的,各单位必须认真审核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