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获得了210万英镑的赔偿!村里的看门人把他介绍给一个人,这个人在拍照后成了潘的发言人。

日前,记者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作家莫言诉深圳玉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玉瓷有限公司”)一案作出二审判决。二审法院

在判决书中提到莫言是我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著名作家,莫言非常重视自己的形象和声誉,在商业代言上非常谨慎。深圳玉瓷有限公司发明莫言代言其产品具有明显的恶意,对莫言的社会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最终,深圳玉瓷公司的上诉被驳回

据此前报道,深圳玉瓷公司创始人董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莫言的,并利用莫言的题词和照片擅自进行公司业务推广。

2年12月和018年,莫言发现大量与自己相关的广告视频和图片信息出现在互联网上。这些宣传内容都与深圳玉瓷公司有关在《玉瓷企业宣传片》的一段视频中,配音说:“莫言一家使用玉瓷工艺纯陶瓷保健壶后,对玉瓷工艺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邀请公司创始人董到他家为他题词……”另一个广告视频还标有“莫言的企业家导师董,他和他的战友相称”,并插入了两人的照片。

玉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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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在诉讼中表示,他从未使用过被告的产品,也没有推荐过,也没有背书。深圳玉瓷公司被指控在企业的宣传视频和广告中擅自使用莫言的姓名、照片和书法作品,误导消费者认为与原被告有关联,严重侵犯了莫言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被起诉后,深圳市宇驰公司辩称其未在互联网上传播本案涉及的视频和网络图形信息,也未授权任何人或组织在互联网上传播上述信息。此外,原告要求的财产赔偿和精神赔偿金额没有相关证据支持,远远超过相关赔偿标准。此外,“玉瓷企业宣传片”的制作只是为了内部员工的激励

199一审法院认定,深圳玉瓷公司未经莫言许可,利用莫言的姓名和形象进行商业宣传,为莫言的产品塑造广告形象,侵犯了莫言的名誉权和肖像权。一审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考虑了莫言背书的市场价值、被告的过错程度、对原告形象的损害程度等因素,裁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财产损失2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一审判决后,深圳玉瓷公司不服,继续上诉在上诉中,深圳宇驰公司提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个人权益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赔偿金额应在50万元以内

关于这一点,二审法院认为莫言作为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并在我国有重要社会影响的作家,在身份、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上与一般电影明星和作家有明显的差异。如果他进行商业背书,他的背书的市场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签署的条例中50万元的赔偿限额显然不能弥补莫言的损失。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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