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当价格开始上涨,没有购买文件,淳安调查和处理了两起非法分发口罩的案件。

潜江晚报后河首席记者鲍亚飞记者杨一帆通讯员童勇军王安迪

非常时期,淳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两起典型案件

消费凭证

●案例1●

1年8月28日,淳安县市场监督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群众投诉:千岛湖镇南山街78号康成药店非常时期坐在地板上的起步价不合理,要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27日购买100袋以上的“一次性口罩”,未能提供购买证明,未作明显标记,并于当日以40元/袋的价格售出8袋;之后,我填写了价格标签,标上30元/包的价格,当天就用这个价格标签把剩下的92包都卖了。在现场检查时,所有的口罩都卖完了。

2年7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

●案例2●

2年1月3日,淳安县市场监督局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对杭州淳安艾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公司位于淳安千岛湖镇龙门路104号和106号。1月26日,该公司购买了500袋一次性口罩,共计1万只,以20元/袋的价格出售。销售总价为9440元,未能提供有效的购货凭证。经初步核实,

发现涉案面具为假冒伪劣产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此案已立案调查,并已上报公安部门。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当前,

疫情要求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以合理的价格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团结一致抗击“疫情”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疫控制期间防疫控制安全消费的警示

为有效防控当前“新皇冠肺炎”疫情,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对消费者和经营者提出如下警示:

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大量市场紧缺的生活必需品、药品和医疗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从重从重处罚。

2。购买口罩、药品、消毒剂等防疫用品时,请到正规商店购买,检查有无合格证,并索取购买证明。购买口罩时,请区分医疗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如遇价格质量等问题,请保留购买凭证和付款记录,拨打65012315或直接向淳安县市场监督局投诉。

3、广大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依法经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拓宽供应渠道,确保蔬菜、猪肉、蛋奶、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充足供应加强价格控制稳定物价水平

4、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如发现串通涨价、哄抬物价或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650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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