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企业谈判中关于员工返回条件的协议(第一部分;系列40)

(续上期)

从劳动合同发包人的角度来看,从法律上讲,不会有返聘员工的问题,因为劳动合同发包人只会要求劳动承包人对劳动合同的结果负责,而不会管理具体的工人。与劳动合同发包岗位有关的劳动争议由劳动承包方承担。但是,

号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让与方不必承担劳动报酬风险。但是,如果劳动合同发包人不妥善处理好自己的员工劳动关系,一方面会影响到合同发包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很有可能引发劳动群体事件。工人还会将劳动合同发包人列为实际雇主(只要雇主和承包商合作得当,合同条款设计得当,支持雇员索赔的可能性极低)。双方都不想看到这个结果。

对于劳务外包合同中员工的返回条件的设定,劳务合同发包人还应了解劳务承包人今后处理此类员工的困难,并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配合对方处理此类劳动关系。劳动者也应意识到,司法机关判决劳动合同当事人向劳动者承担义务时,劳动者一定会向当事人追偿。此时的损失可能更大。对于劳务承包人来说,如果发生争议,最好直接承担相应的义务。

综上所述,有必要谈谈劳务外包业务谈判过程中的员工退货情况和退货后果条款。

劳务外包返回条件的设置将工人返回到设置的条件。一般来说,至少应同意以下三种常见情况:由于工人的严重过失,由于工人没有严重过失,以及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

第一,在劳动者严重过错返还案件的协商中,

个案件中,哪一个应被视为劳动者的严重过错案件?虽然法律法规中有一些规定,但仍然不够详细和具体,这就需要在劳务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些情况可以由劳务外包方返还给劳动者

如何使劳动合同的发包方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依法解除而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就要求劳务承包商依法建立一定的规章制度,并尽可能地在劳动合同中记录下来。这样,双方就可以达到根据法律法规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目的。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设定了严重过错返还的情形。对于劳务承包单位来说,既要注意这种情况的程序正当性和合法性,也要考虑一定的合理性。

第二,在协商无严重过错的劳动者的返回问题上,在

劳务外包关系中,经常有劳动者不能继续在其岗位上工作的原因。双方需要处理以下两种情况:员工是否能被退回,劳务承包商是否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替代工人:

1。当员工生病或休其他法定假日时,应将员工送回如前所述,在员工患病(包括工伤)或其他法定节假日期间,劳动合同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在劳动成本负担方面有很大的协商空间。双方应就发包人是否可以直接向在病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能工作的工人退款,以及如果可以,如何承担工人发生的相应费用达成协议;

2。劳务外包关系中不合格劳动者的返还在劳动法中,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需要调动或培训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如果劳动合同发包人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打算退回劳动,则需要事先与劳务承包人约定评估员工服务质量的标准,相应地,劳务承包人需要与相关员工签订服务质量评估标准。

(待续)

律师吴;吴虹飞律师;2019年8月25日,律师肖彪回电< p>

劳务外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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