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沈阳市医疗保险局和医疗保险中心启动12项保障措施,应对肺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1落实国家医保局“两个保障”工作要求,减轻患者住院治疗负担,并在节日前后向定点治疗医院拨付专项应急周转金4200万元。
2调整2月份“两定”结算流程,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实行网上结算业务(结算凭证后期补充),确保定点机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3允许患有特定疾病的指定医院在3个月内临时为患者开具长期处方,从而减少就诊次数。
4暂停4类门诊指定疾病的现场体检(其中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3期、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以防止人群聚集引起的疫情扩散。
5延长非现场医疗转诊(转院治疗)备案期限至6月底
6延期办理人工报销异地就医结算费用
7推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集中培训活动
8名确诊和疑似患者应支付保险费用,且不得设立等待治疗期。
9通过官方网站或智能医疗应用进行的跨省临时异地网上备案自助服务将于当日生效
10开通保险、在职退休和其他业务的电话预订服务
11保健网站,沈阳“智能保健”应用,96856自助服务实现365×24小时不间断
12强化值班值班值班。春节期间,市医保局和医保中心的中层以上干部都来上班。
沈阳日报、沈宝全传媒
记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