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福建省厦门鼓浪屿的导游威胁游客的视频要在网上传播。事件发生后,其中一名导游被撤销,并被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从云南导游的强制消费到向雪东北部游客的屠杀,“黑色导游”不断暴露,而在低成本旅游、强制消费和隐性购物的混乱背后,导游的“职业生存焦虑”正在蔓延。
打击“黑心导游”固然很流行,但这次“黑心导游”方某的话也发人深省:“现在很多人给“导游”贴上“黑心”和“贪婪”的负面标签。事实上,我们大多数人的收入并不高,我们的工资必须从游客的购物佣金中获得。带游客一起购物真的很无助。“这不是方某为自己开脱的意图。事实上,许多“黑人导游”在某种程度上为“低价群体”承担了责任
“低成本群体”多次被禁一些旅行社采取“赌博集团”的心态来承接零费用业务。一旦游客的消费低于预期,导游就成了填补低价漏洞的最后一根稻草。今年夏天,一段“导游强迫旅游团在桂林旅游每小时花费2万元”的视频引起了关注。导游赵圆瑗和他的旅行社的主要官员都被列入了国家旅游市场的黑名单。据媒体报道,事件发生时,赵圆瑗带来的桂林五天四夜游价格为299元,连游客的住宿、交通、观光等费用都不够,更不用说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的利润,迫使游客花钱是不可避免的。
正如一位导游所说:“如果你能得到足够的服务费,谁愿意做一个肮脏的“购物向导”?对付一两个“黑导游”很容易,但关键是要完善市场环境,消除“黑导游”的滋生地旅行社在组织“低成本团队”时,往往会通过签订备案价格高、实际价格低的“阴阳合同”来规避监管在这方面,有关部门不妨在观察秘密访问的同时引入“举报者”制度,鼓励导游和游客自愿举报,并奖励和保护“举报者”广大游客也应摒弃贪图小便宜的心态,认识到“羊毛出自羊”,自觉抵制“低价群体”,防止上当受骗。
此外,完善导游薪酬制度也有助于缓解职业焦虑,留住高素质的导游。2015年7月,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导游薪酬制度》。去年开始实施的《导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取得导游证的导游签订不少于一个月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基本工资、导游补贴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支付给导游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导游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现实中,许多导游只有1000元的基本工资,不得不依靠回扣来赚钱。在旅行社的“饭碗”下,导游往往不敢说出来,被迫接受这样的潜规则。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等地开展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取得显著成效。以宜昌为例,按导游平均每月20天计算,2016年宜昌市专职导游基本工资加导游补贴的最低标准将达到2500元/月,几乎是宜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有关部门不妨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导游薪酬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导游合法收入和其他劳动权益得到保障,使导游有更多的准入意识和动力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文字/张涛
卡通/陈彬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