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交通保险
购买强制交通保险时,许多车主会忽略强制交通保险标志的功能。由于它体积小,缺乏车主的关注,很容易丢失。强制交通保险标志一旦丢失,很容易被查处。如何处理强制交通保险标志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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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保险标的损失如何处理?根据相关规定,
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旅行证、相关购车证明和购买强保险手续证明到被保险保险公司的营业部申请填写强保险标志。如果被保险人是单位,您需要携带保单、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到承保公司申请再发行,然后您需要填写强制保险签名才能再发行申请(对于个人,您需要被保险人签名;单位需要盖章);如果标志损坏,必须携带旧的保险标志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补发申请和挂失确认证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查,并补发相应的强制保险单证或者标志。还应注意的是,丢失的强制保险标志的更换只能由原承保公司进行,不能在其他地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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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险标志没有贴违法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未粘贴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的规定如下:
第四条第三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查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
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性缴纳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和保险标的。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应当标明保险公司的保单号、车牌号、保险期限、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设置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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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交通保险标志重要性
强制性交通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种强制性保险。道路上的机动车辆必须按时投保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设置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查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没有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该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可以处20元以上1倍以下罚款。因此,如何重新提交强制保险标志已成为车主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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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交通保险标志未经许可不得伪造,因为强制交通保险标志是由保险公司在签订强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合同时提供的保险标志由中国保监会监管,在全国统一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强制保险标志或者保险标志。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如何重新提交强制保险标志必须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而决不能“自作聪明、投机取巧”
共
结
强制保险标志非常重要,必须妥善保管强制保险标志,一旦丢失必须及时补办,不能马虎大意为了防止车主的车辆因在道路上行驶时未粘贴强制交通保险标志而受到处罚,好的车主必须在车辆上路前检查强制交通保险标志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