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女童受害者本文图片“金云新闻”微信公众号
蔡牟某(左一),一名13岁男孩涉嫌杀害一名女孩,“蔡牟某,大连沙河口区居民,在同一区杀害一名10岁女孩”刺痛了人们的心
199事件发生后约四天,10月24日21时许,大连警方称蔡牟某为“肇事者”。他出生于2006年1月,当时13岁。他不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名遇难者家属向媒体透露,蔡身高约170厘米,体重70公斤根据199遇害女孩的母亲向媒体透露的聊天记录,蔡告诉她的朋友,在被警方控制之前,他还不满14岁。9年10月25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告诉《鄱阳湖新闻》(www.thepaper.cn),他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罗翔说过,爱与正义是对立的。没有正义,爱就不再存在。理论上,任何年龄的人都应该为故意杀人的重罪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民法的一般条款将无行为能力年龄从10岁降低到8岁,这正是对社会生活实际需要的考虑。
但是一些律师说,在法律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声音,一些人认为,总的量刑年龄不能因为个别案件而改变。
王选终于出现在监控画面的十字路口
青少年犯罪需要及时处理
罗翔认为,从理论上讲,任何年龄的人都应该对故意杀人这一重罪承担刑事责任。惩罚不能改变人性;它们只能遏制邪恶,即使对儿童也是如此。对于犯下滔天罪行的儿童,即使他们能够受到教育和纠正,也必须在惩罚的基础上对他们进行改造。
罗翔说,目前,废除刑事责任年龄的建议可能难以接受,但至少可以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岁。十二岁的孩子已经对是非有了基本的理解。很难说他们不知道杀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民法的一般原则将以前民法的一般原则中的无行为能力年龄从10岁降低到8岁,这正是考虑到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刑法不能拘泥于法律的逻辑命题,而必须满足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公益律师赵梁山认为,儿童早熟,有必要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相应调整。赵梁山,
,说近年来轻微犯罪时有发生。校园欺凌、欺凌甚至恶意伤害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如果青少年犯罪得不到及时处理,不仅会对双方家庭产生严重影响,甚至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使未成年人产生“尽早犯罪”的想法。256岁+199岁的赵良山认为,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岁可以提高未成年人的违法成本,并减少一些“熊海子”的限制性。河南玉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建认为,法律存在一定的滞后性。1979年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的年龄限制在当时是科学的,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变化,我国的犯罪年龄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
傅健说,在未成年人犯严重罪行的情况下,英美法系确立了“恶意补充年龄”规则,作为对自然年龄的补充,以区分刑事责任。一般来说,自然年龄是不够的,但主观恶性很大。这种“恶意”可以弥补自然年龄的差异。
傅健表示,关于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法学界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一些人主张比照《民法通则》降低年龄门槛,而另一些人则主张不能因为个别案件而改变刑事接纳的总年龄。赵梁山,
,认为本案犯罪人虽不负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在羁押中违约,导致监护人侵犯他人生命权。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其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律师
:拘留和再教育的惩罚要轻得多。事发后约四天,10月24日晚,大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宣布,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人”蔡牟某未满14周岁且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并于10月24日,将蔡某依法制度化。
付建解释说,收容教养是教育改革的一项强制性行政措施,由地市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审批,由少年管教所实施。拘留和改造的期限一般为1至3年。256岁+199岁的傅健说,14岁以下的人没有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责任。“只是法律考虑到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还不成熟,宽大处理远不如正常成年人严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0条规定:“在未成年人被拘留和再教育期间,行政机关应当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专业技能的影响。”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护其不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罗翔认为,随着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存在空间变得越来越狭小他说,有必要将诸如住房再教育、工读学校和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起诉等安全措施纳入少年司法系统。
9年10月25日,被害女孩的父亲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希望蔡牟某受到刑事处罚。"如果判决不够严厉,(我们)将通过法律程序."”
他说蔡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然而,自案发以来,他们一直没有见到蔡的父母。
据天津媒体《天津云报》报道,被害女孩的父亲感到最愤怒和不可思议的是,在女孩的尸体被发现之前,蔡牟某假装若无其事,主动与他说了两次话。那天大约15点钟,蔡正踱步到他的商店。“王在哪里?”然后离开了那天16:30,他又过来问:“你女儿找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