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合理、规范、多元化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在社会保障中的合法权益,我省决定自7月起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目的是提高无地农民的养老金福利,并确保他们的长期生计。除河南外,一些地区目前也发布了相关通知。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不同地方的薪酬标准。
河南
河南《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2019年被征地地区综合地价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为:郑州(含巩义市)58200元/亩,许昌44000元/亩,开封(含兰考县)42900元/亩。漯河市41900元/亩,洛阳市47800元/亩,三门峡市47200元/亩,平顶山市(含汝州市)43600元/亩,南阳市(含邓州市)42800元/亩,安阳市(含华县)42200元/亩,商丘市(含永城市)43200元/亩,鹤壁市38300元/亩,信阳市(含固始县)48300元/亩新乡市(含长垣县)4.04万元/亩,周口市(含鹿邑县)4.15万元/亩,焦作市4.21万元/亩,驻马店市(含新蔡县)4.11万元/亩,濮阳市4.24万元/亩,济源市4.43万元/亩
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省宜昌市规定,2019年被征地农民须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按照以下标准,政府将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
山西省
山西省《关于实施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郑锦办发[〔2019〕10号)规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主要是已登记的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已全部或大部分失地的农村居民全部失地是指全部承包土地的流失或剩余承包土地人均0.3亩以下的流失。失去大部分土地意味着失去土地的比例超过50%多批征地的,被征地农民达到上述标准的,纳入补贴范围,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当地政府将全额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费用。对所有失地,人均筹资标准是上一年县(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9倍。对于大部分失地,人均筹资标准是所有失地的人均筹资标准乘以失地比例
云南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被征地农民应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每年享受一次固定缴费补贴,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15年。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享受保险缴费补贴保险缴费补贴所需资金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中列支
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000元,原则上不高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最高缴费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县级政府根据拟增加的专项资金总额、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数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化等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