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导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农村房屋和土地被大量占用。然而,实际上,农村地区的许多房屋根本没有房产证。当居民前来拆除房屋时,在许多情况下,居民的房屋将被视为违背其意愿建造的房屋,因此不会给予任何补偿。那么,被拆迁的人应该得到补偿吗?当有关单位被拆除时,应如何保护其合法权益?在本文中,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将与您分享农村无房产证自建房拆迁面临的一些问题。
自建房屋是指单位和个人拥有自己的土地,自行组织、雇用他人建造的房屋和建筑物。自我建筑是我国传统建筑方法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通过自我建筑的方法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为了合法建房,你需要依法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根据2019年实施的《上海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笔者将为大家做一个解释[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流程]
1年。农村村民建房时,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年。村民委员会收到农户建房申请后,应当在名单上公布农户人数、建筑位置、宅基地和建筑面积、建筑平面图等相关信息,为期不少于30天。
公布期间如无异议,村民委员会应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建房申请人的书面申请一并提交镇(乡)人民政府;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年。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村民委员会提交的申请表和建房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20日内,会同镇(乡)土地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查。
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使用的土地是否符合规划、拟建建筑的位置、层数、高度和风格是否符合标准等。
4年。镇(乡)人民政府完成审查后,应当将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县)规划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规划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县)农业和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由区人民政府审批建房用地。批准应在20天内完成
住房用地审批,区人民政府出具土地批准文件;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据此,上述“区政府批准建房用地”的步骤在2020年新法律实施后可以免除
5年。区人民政府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农民建房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6年。经批准的农民应在开工前向镇(乡)土地管理办公室申请划定宅基地范围。
镇(乡)土地管理所应当在10日内到现场丈量和划定宅基地,并通知镇(乡)人民政府派人员到现场开始检查,并当场确认宅基地上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层数、高度和样式
农民应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的要求进行建设
7年。农民建房竣工后,应当通知镇(乡)人民政府进行竣工验收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5日内到现场进行验收
镇(乡)人民政府应当事先通知镇(乡)土地管理办公室,镇(乡)土地管理办公室应当派人实地检查农民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经验收符合规定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将验收结果送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但是,在各地的实践中,由于地方法规不完善、跨部门管理甚至长期缺乏监督,农村地区存在大量无证和未经批准的自建房屋。一旦面临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甚至宅基地制度改革,这些无证自建房屋将首先面临困境。
[无证建房能得到补偿吗?】
在的实践中,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涉及宅基地建房的年龄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1987年《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是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即使在此之前建造的宅基地没有提供任何证明,也有望被法律承认为合法建筑,从而获得充分的补偿和安置。
第二,涉及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有一定的法律审批程序农村住房完全没有证件,而“无证件”是两个不同的状态。根据一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的做法,只要被拆迁人能够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红皮书”)、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和土地登记审批表中的一种,他们的主体身份就可以得到确认,他们就有资格获得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当然,如果被拆除的房屋已经更换了最新的房地产产权证的“一体化房屋”,其权利将得到更大的保障。
然而,即便如此,仍会有一些农村房屋处于“无任何证据”的尴尬境地此时,地方政府有必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简而言之,仅仅因为所涉农村房屋未经许可,就直接“一刀切”地实施补偿和安置计划或只给予很低的所谓适当补偿,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建造自己的房屋并在其中居住多年的农民应及时提供法律救济,不得“有意识地赔偿损失”,然后承认自己运气不好,因为这些房屋没有执照。
明代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您的土地和房屋属于拆迁范围,您应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并在律师的指导下尽可能收集证据材料,争取房屋补偿权益得到认可,并结合所在地区的政策和所涉及项目的补偿方案,获得合理、满意的补偿。(、/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