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1月22日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高志海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实施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王思聪的消费限制。< p>
高志海:我院已依法向被调查人王思聪送达执行通知和财产申报单,并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到目前为止,由于王思聪未能按照执行通知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我院已采取措施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并查封了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目前,王思聪已按照法院出具的财产申报单向北京市第二中学申报财产。另一方报告称,双方正在就本案所涉债权的履行进行谈判。
下一步,我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思聪的财产申报进行核实,并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双方协商,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王思聪此前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裁定限制消费,后被撤销昨天(11月21日),中国高管信息披露网显示,11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王思聪发出消费限制令。根据
消费限制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4日就申请人嘉兴市吉子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有限合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思聪的国内非外国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王思聪未能在执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支付义务为由,对其采取消费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