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理的公积金贷款紧缩的“靴子”终于落地
< p月12日
国家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对第二套住房贷款明确执行“住房和贷款确认”
政策。第二套房的首付调整为最低62.56+
最高贷款额为600,000元和
新政策将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256天以上
基于网签日期
变更1:
贷款只能在账户连续存放半年以上后才能申请。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策的第一个变化。
根据规定,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批,处于缓缴、封存或退休注销状态的有偿劳动者。
同时,没有未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夫妻双方政策性贴息贷款的贷款申请人。
变更2:第二套房被确认为“确认房屋和贷款”
变更3:第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为600,
新政策同时也调整了首付比例。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岁。
保持不变:支持购买政策住房
“没有投机的余地!”记者注意到,和以前一样,新政策也再次强调了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必要性。
员工购买政策性住房时,在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存款余额、存款期限、配偶存款、调整系数等因素。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按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贷款,应根据借款人名下的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适用的贷款政策。
购买政策性住房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如果材料齐全,从申请到分发的处理时间不得超过8个工作日。
优化:申请贷款时不需要提供256份以上的身份证等复印件。
好消息是进一步简化已缴纳国有公积金的员工的证明材料。
新政策明确规定,申请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等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
如果借款人将住房公积金存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表》;
如果住房公积金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平台转移到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中心,则无需提供原市公积金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复员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不需要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此外,如果贷款申请人在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时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贷款合同服务,则贷款发放后无需向银行网点收取贷款,实现了贷款“一次办理”。
期待让大家知道!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