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哪里?烟台一套公寓的居民在买了多年的房子后被要求搬出去。

这栋199年前买的房子现在被告知,整栋建筑已经被拍卖给其他人,需要搬走。自2019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金创国际公寓(以下简称金创公寓)的部分购房者遭遇了如此可怕的事情。

”出去拿快递,家里的东西被扔到楼下金创公寓居民赵强(化名)告诉记者,该小区部分居民被烟台明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远物业”)驱逐,该公司自称是该楼的现业主。为什么

199的房子还在拍卖?居民的购买资金去了哪里,他们最终应该去哪里?《新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多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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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进入公寓的居民说他们被“驱逐”

的居民:在买了多年的房子后,新买家强行驱逐了

。“刚开始,我不敢买房子,直到看到加盖烟台市房管局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现在我让我们的居民搬走了!”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赵强和他的妻子,金创公寓的居民,拿着购买合同说,在2007年7月,他们花了20多万元购买了40平方米的公寓。从2019年开始,居民已收到该住宅区明远房产的通知,该房屋的产权已被银行拍卖,该房屋的居民必须按规定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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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公寓居民展示的购买合同

居民Huli(化名)也很生气。2011年,她在金创公寓买了一套公寓。当时,“房子精装修、抽油烟机、空调、热水器”的卖点吸引了她。“当初,看了这个项目的五张证明,买下这个公寓后,我也把我的户口搬进去了,现在有一个‘新主人’阻止我随意上楼。”赫尔利说

“我是‘持证’人员,但有关部门说我买房时没有银行账户,不承认我的‘房产证’。一开始,我们基本上是用现金买了一栋房子。现在真正的钱已经变成别人的房子了吗?”居民李贺(化名)说他非常无助。"房子的主人也被通知搬出,也被驱逐出境."一位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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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的居民向记者提供了他的“产权证”。

“今年以来,明远房产在部分居民房屋前张贴告示和封条,部分居民房屋空置时被拆除。””赵强表示,今年4月20日,明远房产已告知业主,金创公寓是为烟台金创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由于贷款尚未抵押给烟台银行,该银行后来委托金创房地产公司于2007年至2008年出售该楼的房地产。在此期间,金创房地产公司还委托了一家“大丰中介”来出售房子。现在一些被驱逐的居民已经从“大丰社”买下了房子

新业主:他是拍卖后的“受害者”。

根据一些进入公寓的居民提供的视频,几名男子阻止居民回家,并声称居民现在居住的房子是“王栋梁”所有。现场还有穿着警服的工作人员与双方进行交流。

对此,赵强和其他居民说,“这个视频显示的是王栋梁人报答我们。当时,一些居民报了警,警察也报了警。然而,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他们现在正在被驱逐。”

1年1月19日,记者就此事与明远地产取得了联系。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上述相关房屋的业主是我们的负责人,即王栋梁。我们有相关的拍卖材料来证明。我们要回家了。”

之后,记者联系到上述各方提到的王栋梁,“我们在2018年通过正式拍卖程序购买了上述相关房产,并在2019年完成了产权证。事实上,我们也是受害者,”王栋梁说上述居民个人持有的产权证已经被法院宣告无效,我是该房产的真正所有人。对于一些长期不在家的居民来说,我们的律师、明远物业和其他工作人员只是来清理东西的。到目前为止,十几个家庭还没有搬出他们的公寓。

记者通过查询中国司法文书网发现,2019年确实有购房者对烟台银行与金创房地产公司之间的抵押权的行使提出异议(即要求不搬出该房屋),但法院驳回了异议。

原因:为什么出现“一房两主”?

从记者的采访中发现,“一房两主”是这场纠纷的“罪魁祸首”,那么,它背后的真相是什么呢?

根据赵强等多名居民提供的“明远房产”公告,烟台市芝罘区东风里16、17、18、19、20、27号房产于2005年12月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为烟台银行所有。之后,烟台银行于2018年8月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转让了上述房产,明远置业公司中标。由于业主变更,物业公司也变更为明远物业,明远物业将向业主发放出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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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远房产发出通知,表示已取得新建公寓的产权证。

王栋梁证实了上述说法。他还说,“早在2005年,这些房子(其中一些被建成公寓)已经被授予烟台银行。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了一些没有房子所有权的买家,这导致了目前的纠纷。理论上,这件事与我们无关。这应该是买家和原开发商吴某之间的纠纷。”根据

眼搜索平台,烟台金创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目前正在运营。记者多次试图通过打电话和发短信的方式与金创大股东吴欣取得联系,但没有得到回应。

随后,记者采访了房地产公司的一位名叫尹的员工。他说:“我们公司当时受烟台银行的委托出售房子,我们用收到的钱装修了这个项目,等等与此同时,委托协议也时有签订。最后,烟台银行拒绝承认,收回了房子的产权。现在,我们也处理不了。“

关于上述“烟台银行委托金创房地产公司销售房屋”的说法,1月20日上午,王栋梁告诉记者,“确实有授权代理人销售房屋,但开始时,双方同意在相关销售合同上加盖烟台银行的印章,款项应划入指定账户,并向房管局备案。金创房地产公司没有满足这些要求,所以烟台银行没有批准金创房地产公司与部分购房者之间的销售合同。“根据公寓居民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

联系了烟台银行不良资产相关工作负责人王先生和另一位负责人,但两人都表示不知道具体情况。

之后,记者采访了大丰房地产经纪公司(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开始出售该项目)的负责人徐先生。他说,“我们从2005年到2006年底出售了这个项目。当时,烟台银行支持与开发商合作出售该项目。否则,我们无法处理抵押贷款。甚至一些购房者已经买下了这个项目并安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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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创提供的协议之一确实规定“合同应加盖银行公章”。"律师

说:开发商的行为或涉嫌欺诈

,一位购房者走进公寓,告诉记者,他们买房子时的单价约为6000元/平方米,而目前的市场价格已升至约17000元/平方米。“现在明远房产声称新业主想把我们清出去,开发商不在乎。如果我们想腾空房子,我们的损失会怎么样呢?”北京金律师事务所执行董事在回应

199一案时表示:“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产权的确认以房地产权证为准。在特殊情况下,还应考虑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实际交易,例如在善意取得的条件下完成的实际交付。””

王家弘认为,“在上述纠纷中,如果开发商在明知自己不再拥有房屋产权的情况下“出售”房屋,并涉嫌欺诈,有关各方均可向警方报案。如果烟台银行授权开发商出售房屋,那么责任就不应该转移到开发商身上,而应该由开发商共同承担责任。银行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是另一层法律关系,不应转嫁给买家。对于买家来说,他们可以准备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期间,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强制执行或参与强制执行,相关方不得擅自进入房屋进行清理。“

北京新闻记者张健的照片来源受访者提供照片

编辑杨娟校对李香玲的记者邮箱:7921958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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