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养女干涉养父的婚姻,养父能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父与养女

我是退休工人,今年73岁自从我妻子三年前去世后,我一直一个人生活。一年前,几个老朋友分别向我介绍了我的妻子。我见到她后很满意,但因为我的养女赵某,他们都没有继续。赵某找到了对方,并说她不同意我去找我的妻子,我的房子是她的一半。她还告诉对方,如果对方娶了我,她会放过我。听了这些话后,对方从困难中退缩了。我找到赵某,要求她不要干涉我的婚姻,但她说这是为了我好。她说我每月有5000多元的养老金和一栋房子。如果我将来不能搬到养老院,“为什么我要找个人在你负责的时候吃你,喝你?”!我同意把她应该继承的那部分房子给她,并要求她不要干涉我的婚姻,但她仍然拒绝,并说她要对我负责到底。经过多次不成功的沟通后,我和她吵了起来,想解除我养父和养女之间的关系,但她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我听说她在离婚前无权干涉我的婚姻。我可以问一下,在我的情况下,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

读者赵大伟

读者赵大伟:从你信中的信息来看,如果你的养女不改变她干涉你婚姻的态度和做法,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的法律关系,法院也会支持你的上诉。

在我国,养父母和养子女是通过收养建立的一种法律上的亲属关系拟制,即法律上与父母和子女没有关系的人通过一定的行为和程序会有这种法律关系,从而享有与父母和子女同样的权利和义务。既然它是人为设置的,当然也可以人为删除。

中国《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虽然法律一般规定了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当养父母,特别是老年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时,前者的条件要比后者宽松。因为此时养父母已经完成了抚养被收养子女的义务,后来他们主要要求被收养子女履行抚养养父母的义务,即养父母此时主要享有被抚养的权利。也可以说,解除与被收养子女的收养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放弃抚养被收养子女的权利。虽然可以要求被收养的儿童在要求取消时得到一些补偿,但这种补偿要比抚养义务轻得多,特别是当养父母不作补偿或补偿很少时,这对被收养的儿童几乎没有任何负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养父母行使权利的行为,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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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蚌埠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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