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年后,云南一位“90后”女性副总统潜逃自首

云南省双柏县纪委官方网站8月23日发布消息:2019年8月22日,李娇主动向双柏县纪委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监督和调查。

双柏县纪委监察处透露,2015年4月21日,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受贿的原云南山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娇提起公诉,李娇于2015年9月14日潜逃。

正式简历显示,,女,汉族,1990年9月出生,云南临沧人,初中文化,2010年5月至2015年5月在云南山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作,曾担任云南山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汇法网

< p >图形无关

眼查提供的云南山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股东资料显示,李娇为公司股东,认缴出资1000万元,持有公司20%的股份,担任公司监事

1992年1月29日,018,云南省楚雄中级人民法院在法网发布的一项刑事判决为李娇的所作所为提供了一些线索。

裁定表明,原审判决得到确认(楚雄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二审),被告陈某是赵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4年,被告陈某为拓展公司业务,为公司谋求更大利益,拟将公司招标代理资格从乙级提升至甲级。当公司达不到由乙类晋升为甲类的条件时,为了顺利通过审查,被告人陈某找到了时任云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易某(已判刑)的帮助,易某让陈某联系李娇娇(在逃)之后,李娇根据易某的指示,与公司副经理耿某进行了协商,同意收取60万元的材料更新费用。易建联利用他的职位帮助赵晨的申办机构资质从乙级升至甲级。李娇在易建联的授意下为赵晨提供虚假的升级材料。提升为甲级后,被告人通过向易行贿一套房产,价值30万元,约定为30万元。根据易的安排,该房产位于马(被判刑)的儿子名下。

1992年8月26日,015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一条信息显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原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易忠正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