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通过司法文书网发布的第二审故意杀人罪刑事判决,“90后”女性对现实生活不满,有自杀念头。他们在网上认识了“90后”刘和“00后”王。在北京会面后,三人驱车前往保定,讨论如何在密封的房间里燃烧木炭来结束他们的生命。最终,张在自杀过程中因缺氧走出浴室,而刘和王则因吸入大量一氧化碳而死亡。后来,张向酒店服务员求助,酒店报警。张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捕。法院发现张在犯罪时患有抑郁症。为了限制他的刑事责任,他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4年监禁。
“90后”女性与两名男性相遇自杀,导致两名男性死亡。该女子在事发时患有抑郁症
|张,生于1992年,遇到刘,生于1996年,王,生于2000年。由于对现实生活的不满,这三个人都有自杀的想法。2018年9月初,张在北京会见了刘和王。为了自杀,三人讨论了在密封的房间里烧炭来结束他们的生命。2年9月4日018,张、刘、王乘车到达保定市徐水区宾馆。之后,三人去商店和超市联合购买木炭、打火机和其他物品。回到租来的房间后,他们烧炭自杀了。三名男子无法忍受木炭燃烧造成的浓烟窒息,走出房间的浴室,企图自杀。
第二天,张、刘、王来到另一家商店,买了木炭等自杀工具,回到租来的房间后又自杀了。由于缺氧感觉不舒服,张从卫生间走出来,刘和王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张醒来后,向酒店服务员求助,酒店服务人员报了警。张在现场等着。经鉴定,被告人张在犯罪时情绪低落,为的是限制他的刑事责任该名
199女子因涉嫌故意杀人在一审中被判处4年徒刑,并对判决提出上诉。199因涉嫌故意杀人于2018年9月6日被拘留,并于2018年9月21日被逮捕。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故意杀人一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于2019年11月11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被告张不服,提起上诉。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不顾自己的生命,同意与其他两人一起购买木炭、酒精等物品自杀,导致两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和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张犯罪时刑事责任有限,已经投案自首的意见,经原审法院查明属实,予以采纳。关于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认为本案犯罪较轻,经调查,被害人刘谋、王某因对世界悲观厌世,欲自杀。被告张某的行为只是起到了促进和帮助对方的作用。被告张某醒来后,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呼救并报警,反映其主观恶性程度相对较小。原法院采纳了这一意见。
被告人张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中止犯罪,可以适用缓刑。经过调查,当张冷静地向酒店服务员说明情况时,他的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没有中止犯罪成立本案导致两人死亡,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故未采纳辩护意见。
199原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有期徒刑四年。刘父母和王父亲丧葬费一次性补偿分别为35,816.5元和35,816.5元199二审驳回了该妇女的上诉,维持原判。张在案发时提出上诉,限制了刑事责任。这是第一次犯罪或偶尔犯罪,并有自首的情节。它在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具有较少的主观恶性和危害性。原来的判决对他来说太重了,他要求从轻处罚和缓刑。
199二审法院认为,审判中发现的事实与原判决一致。最初的判断是明确的,证据是真实和充分的。它于2019年12月25日发布了二审刑事裁决,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北京青年报记者戴幼青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