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系统自动生成”释放老赖出境当事人的文件:决定向法院送书

天前,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在发布取消出境限制的决定时,对涉嫌违反规定提出了关切。据线人徐称,其兄弟因债务纠纷于2018年8月向丹阳法院提出申请,限制债务人和出境,以阻止对方转移财产。然而,同年10月,当案件的执行没有任何进展时,丹阳法院发布决定,解除对老赖出境的限制,从而怀疑该文件是伪造的。

11月23日,丹阳法院对此事件作出回应,称网上“伪造”文件是法院承办人使用文件模板时系统生成的,但未被正式使用,也未交付给当事人或移民当局。作为回应,举报者徐女士在25日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她之所以拿着这个决定,是因为法院在今年8月把它发给了她。"否则,我们从哪里知道限制已经解除?"此外,根据其提供的执行裁决,丹阳法院于11月12日作出裁决,决定暂停执行相关判决。

债务没收回“老赖”被解除

据徐女士称,该事件源于她弟弟(化名)与吴全清(化名)和魏欣(化名)之间的债务纠纷“我们住得很近,但不太熟,哥哥的钱不是直接借给他们的“徐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2015年12月,她的兄弟与其他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吴全清欠对方的6800万元债务转让给。从那以后,她和哥哥开始了漫长的讨债之路。

徐女士说,吴全清和魏欣夫妇在当地经营一家企业,听说效益很好。然而,他并不乐意还钱。“本案先后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和再审。这件事拖了很多年,没有任何进展她说,2018年5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四次判决和裁定,对吴全清做出了判决魏欣夫妇偿还了兄弟的本息共计6612多万元。然而,对方仍然拒绝执行判决。无奈之下,同年7月,徐伟华向丹阳法院申请限制吴全清夫妇出国。“他的儿子在美国,担心将资产转移到海外“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2019年8月,当案件的执行没有进展时,他们突然收到丹阳法院解除出境限制的判决。许女士回忆道:“应该是8月或9月,我们收到法院的一个信封,里面有这个判决。否则,我们如何得到它?”“徐女士说,看到判决后,她和弟弟去法院询问原因,但没有得到答复。

法院回应:该文件尚未正式使用

11月23日,丹阳法院官方微信发布文件介绍,相关报道发布后,法院及时传唤被执行人吴全清,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会同监察室等部门,对文章中反映的“老赖出国,涉嫌通过秘密行动解除出国限制”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报经调查,2018年8月16日,丹阳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决定限制被执行人吴全清、魏新出境。在被执行人申请后,2018年10月17日,医院案件承办人使用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中的文件模板,准备解除出境限制的决定。该文件未被正式使用,未交付给当事人和出入境管理部门,但未从系统中删除。

丹阳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22日,承办人另行决定解除出境限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于10月23日由上级法院将决定送交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除出境限制手续已完成。

在对

的调查中,丹东法院从丹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了解到,自出境限制解除后,吴全清没有出境记录,魏新有几天去澳门的记录,现在在中国。

丹东法院表示:“现在我院已更换了案件承办人,并采取措施限制吴全清、魏新再次出境。”同时,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发现的财产被查封,申请执行人被告知情况。目前,法院将进一步调查取消对举报人出境限制的决定的来源。执行解除出境限制是否应追究责任,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公布。“

案件已中止

199年25日,《北青报》记者多次联系丹阳法院询问调查进展,但没有得到积极回复。

举报人徐女士说,由于她哥哥的心脏不好,她去年刚做过开胸手术,不可能太累。目前,她正在处理与本案执行有关的所有事宜。她说,11月11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部门联系了她本人,询问了该决定的相关情况,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告知她自己后续的处理情况。“我们还没有看到他们是否已经转移了他们的财产,但这毕竟是令人担忧的。“

此外,她说她最近几天收到了丹阳法院的裁决。根据(2018)苏1181第3317号裁定,“本案申请执行人与执行人吴全清、魏新民发生借款纠纷,本案苏1181第931号民事判决已依法生效。”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审查,一审法院撤销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苏1181(2017)第931号民事判决为依据的债权转让,二审法院正在进行审理。“因此,丹阳法院裁定暂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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