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依法为妇女权益指明方向

中新社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于占义)全国妇联(ACWF)28日在京公布了10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为今后审理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和解决问题提供了典型示范,也为更多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指明了方向。

最新的十种情况是:

福建司法严惩郑某强奸养女案,江苏司法严惩姜某网络猥亵儿童案,上海司法严惩王某地铁“追求者”强迫猥亵儿童案,河北田某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学校发现报告案,上海李某诉沈某离婚纠纷案创建“代表儿童权利”制度。湖南的刘谋和宁乡县的一群村民抗议关于补偿费分配的纠纷。北京检察机关支持民政局申请撤销刘谋的监护人资格,支持江苏在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支付赡养费,支持宁夏李某在怀孕期间被解除仲裁,支持山东荣成企业劳动合同限制的法律纠正。

其中,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令人震惊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婷在解释“江苏网络虐童案”时表示,网络虐童行为是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刑法本身并没有明确规定猥亵行为是否仅限于身体接触,因此在以往类似案件中,此类行为是否构成虐童罪仍存在争议。

“事实上,通过网络进行的淫秽行为严重侵犯了儿童的人格尊严和精神健康,具有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无疑构成了对儿童的猥亵犯罪。”何婷说,在司法实践中,通过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数量逐渐增加。如何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新时期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征求意见稿)中也增加了“网络保护”一章

何婷在回应"郑某强奸案"时表示,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不仅要打击延伸到未成年人的黑手犯罪,还要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帮助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改善生活、家庭和教育环境,确保未成年人长期健康成长。

调查显示,未成年人性虐待案件中,熟人作案比例很高,有效的发现和举报机制是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性虐待的重要环节。

福建省漳州市妇联权益处处长蔡秀碧表示,针对这一问题,漳州市建立了春蕾保安员机制,充分发挥妇联各基层组织的优势,成立了以基层妇联主席为主体的春蕾保安员队伍, 同时为春蕾保安员直接联系检察机关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春蕾问题儿童提供更加全面、具体、适当的帮助,促进预防青少年受害从被动转向主动

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的三年中,一个亮点是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和其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性报告义务。

在“河北田某母子三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学校发现举报案件”中,田某女儿所在学校发现其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积极履行强制举报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

最近在“知名博主被其前男友殴打的家庭暴力事件”中引起公众关注,许多网民质疑:在同居中,家庭暴力是否受到法律制裁?

“同居仍然受到反家庭暴力法的限制北京尚恒(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王玉林表示,《反家庭暴力法》第37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的同居者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家庭暴力受害者除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外,还可以拨打12338热线向各级妇联咨询和投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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