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纳税人信息不变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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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信息

随着2020年的临近,从今年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政策将在2019年全年完成。《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政策已经优化:如果2019年申报的扣除信息在2020年没有变化,纳税人将不再需要修改,以前申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被视为有效,直至2020年《北青日报》记者指出,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明确这种便利措施是否会成为未来的常态。

对于需要修改相关抵扣信息的纳税人,最简单的方法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目前,该应用程序已经推出了新的功能,增加了“2020年继续享受特别附加扣除”如果纳税人的抵扣信息在2020年发生变化,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及时修订确认。

199北京新闻的记者从实际操作中了解到,扣款信息的修改程序并不复杂。只需对变更内容进行修改和确认,无需再次填写变更内容。同时,税务部门还提醒各单位及时通知员工修改并确认2020年特别附加扣税额,并及时收集员工新的扣税额信息。

需要特别提醒纳税人,“特殊附加税”的最大特点在于实现自我申报,这将建立一种基于诚信申报推定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是,有些人会采取虚假申报来逃税“

对此,税务部门表示,税务机关将采取事后核实的方式来减少偷税漏税问题。因此,尽管纳税人在申报特别附加扣除额时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但如果税务机关需要事后核查,纳税人应当能够提供留存的证明以供日后参考。根据有关规定,虽然相关信息和资料在提交后将永久保存,但纳税人仍需长期保存这些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特别提醒

2019未填写扣除信息

明年有机会享受

优惠。

2-019是中国首次实行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有些纳税人可能没有及时填写相关扣款信息,即他们在2019年从未享受过相关扣款

对此,《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明年3月至6月,这批纳税人将有另一次享受税收优惠的机会。对于这部分纳税人,需要在单位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前,填写特殊附加扣款相关信息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以补充2019年剩余时间的特殊附加扣款如果时间太晚,还可以申报享受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综合收益

这组文章/我们的记者张勤为图片/远景中国

tip

1年。纳税人需要扣缴义务人在下一年度继续办理特别加扣的,应当在每年12月确认特别加扣的内容,并报送扣缴义务人。

2年。对于2020年抵扣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必须修改相关信息,否则可能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例如,对于在新的一年中改变工作单位的纳税人,他们需要及时更新信息,否则,新的单位无法获得相关信息进行扣减,纳税人也无法享受。

3年。在2019年申报扣除信息但在2020年没有变化的纳税人不能再被具体确认。

4年。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将从次年1月起暂停扣款,待纳税人确认后,办理特别附加扣款。

5年。2020年作为新的纳税年度,纳税人应提前考虑修改抵扣信息,因为赡养老人的比例等内容必须真实,在整个2020纳税年度内不得再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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