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大多数农村地区实行“土地随房”政策,即子女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后,宅基地使用权将随同房屋一并转让给继承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按照“土地随房屋”的原则来处理,孩子们也不会想当然地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因为,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父母将不再能够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一、子女户籍已迁出的村集体成员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都是村集体的成员,但孩子的户籍已经迁出了村集体,所以确认完成后,孩子将不再有继承父母宅基地的权利!
二、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期失修。其子女不能继承
根据2017年最新的宅基地政策,闲置两年以上的宅基地将集体收回。因此,集体收回的宅基地的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非法使用的宅基地将被强制收回,不能继承。土地所有权得到确认后,非法使用的土地将被集体强制收回。因此,继承家园是不可能的。
第四,儿童有自己独立的居住地。
长期与父母分居的儿童,如果是成年人,长期与父母分居,有自己的居住地。然后为了村集体其他成员的利益,他们将不再支持继承他们父母的家园。
第五,超过宅基地标准使用面积的部分不能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办法》,我国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房”的原则,对宅基地使用面积有严格要求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农村家庭的宅基地使用超标准。但是,在本次土地权属确认工作中,超标部分不予确认。因此,超出标准的部分将不会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