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认为,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辞退劳动者,是用人单位合法行使就业自主权,不需要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年4月,赵某去殡仪馆上班

2年2月13日,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赵某的工作岗位是消防化工。劳动合同第24条规定:“违反下列规定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1 .违反本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本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办法的......5、丧亲难、服务态度差,造成丧亲投诉的;接受死者家属的礼物、膳食等。,对单位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合同期满后,赵继续在殡仪馆工作,但双方均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4月4日,赵某在指控死者家属焚烧花圈后,没有出具账单。死者家属向他投诉。殡仪馆认为赵某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2013年4月19日,它向殡仪馆工会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征求工会对解雇员工意见的表格。赵某被免职。工会委员会签署了一份意见,认为“情况属实,同意处理此事”殡仪馆于2013年4月24日向赵某发出辞退通知

还发现,殡仪馆规章制度第20条规定“所有队员都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杜绝差错事故”3,......在账单上弄虚作假,收入不开账单,正式工人被撤职,临时工被开除”赵某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734元。赵某因交通事故于2013年6月26日死亡。2013年8月1日,他的妻子吴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殡仪馆支付46558元的经济补偿金、93116元的补偿金和93116元的双倍工资,作为未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赔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仲裁申请,理由是不在受理范围内,当事人不合格。

法院判决:驳回吴某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应当参加仲裁活动”作为赵的法定继承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就本案的劳动争议提起仲裁和诉讼。

赵某劳动合同期满后仍在殡仪馆工作,并连续工作十年。认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同意在原条件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保护雇主就业自主权的法律,并赋予雇主单方面终止的权利。《殡仪馆规则和条例》明确规定,“如果收入没有商量余地,正式工人将被解雇,临时工将被解雇。”双方的劳动合同也明确规定,如因违反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而引起丧亲投诉,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双方提交的赵某的"笔录",赵某并未出具收取死者家属焚烧花圈费用的单据,死者家属的投诉得到了证实,证人王某、文某的证言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被投诉违反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协议和殡仪馆的规章制度,殡仪馆没有出具收费票据。殡仪馆认为他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与工会协商后将其辞退。这是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正确行使。因此,殡仪馆与赵某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吴某要求殡仪馆赔偿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双份工资是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报酬的民事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责任。因此,当雇主应该与雇员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但没有这样做,雇员应该知道他的权利受到了侵犯。要求雇主支付双倍工资的影响从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本案中,赵某与殡仪馆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从2011年4月起,赵某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但他没有要求在一年内获得双倍工资的权利。因此,吴某的索赔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应依法予以驳回。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