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积金中心:在北京提取公积金业务只需身份证

今日北京商报(记者孟宋一通)10月31日,中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北京市购房公积金提取简化,只需身份证即可。

199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的公告》。这是继2016年“精简提取证明材料”措施、2017年“不再提供北京市购房购房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措施、2018年“不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材料”措施后,又一项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的新举措。

新办法表明,单位在申请支取业务时,不需要核实和盖章就能出具支取申请表,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承诺申报的信息准确、完整、有效,并对支取适用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介绍,在北京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全额付款或贷款,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柜台直接办理购房提款业务。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要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承诺书可提前在柜台填写或通过官方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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