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法律针对性,其关键依据是判断其权利要求是否能够锚定侵权主体可以理解,确定侵权主体是撰写好专利的关键,也是有效使用专利和通过司法手段有效阻止竞争对手的基础。
所谓锚定侵权主体,作为本文给出的概念,是指在设定专利权利要求时,科学地划分其所属的技术方案和技术实施主体,以合理地设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便在维权阶段利用授权专利确定侵权客体的过程。
专利侵权的司法判决应依据最高法院解释中适用的普遍适用原则,必要时应结合等同原则考察技术特征。因此,一项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能否有效地涵盖一个明确的侵权人,即一个明确的侵权人能否完全独立地实施,对专利权人来说至关重要。索赔的所有技术特征不应涵盖多个侵权主体,以避免索赔间接侵权和等同侵权以及其他更有可能导致争议的判断原则。侵权主体明确,司法归责自然更清晰,专利效力自然更强。
可以理解,锚定侵权主体是写出好专利的关键,是有效利用专利和通过司法手段有效阻挡竞争对手的基础对于传统领域的专利技术方案
,实施主体通常比较明确。无论是化学式、机械结构还是电子信号处理流程,实施主体通常都可以通过其中间部分/结果或最终成品/结果进行分析和对应,从而确定其相关的侵权主体。即使对于互联网专利,由于服务集群、服务服务器、终端和其他组件之间的明确界限,它们之间通过协议建立了通信机制,因此也更容易确定相关的潜在侵权主体。
但是,在与区块链有关的技术方案中,这种情况变得更加复杂。本文试图从几个维度分析与区块链相关的各个层面的主题:
首先,从区块链的技术原理维度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一致性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应用模式。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去集中化的数据库。同时,作为底层技术,它是由密码方法生成的一系列数据块。每个数据块包含一批网络交易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并生成下一个数据块。一般来说,区块链系统由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契约层和应用层组成
根据区块链的技术原理,区块链在技术上是一些已知技术的有机集成。组合技术不仅通过分布式存储追求至少部分去集中化,还希望通过点对点传输技术追求一定程度的个性化。需要考虑社会和政治需求,并寻求有效的共识机制,需要考虑个体差异,并通过智能合同等手段实现个体灵活性。
区块链技术原则上如此复杂,不可避免地要求专利经销商充分掌握相关技术,了解每个技术方案所涉及的技术框架,了解哪个主体实施了哪些相关技术,从而进一步确定相关实施主体。
其次,从区块链商业运营的角度来看随着
区块链技术十几年的发展,比特币已逐步分化为几类企业:第一类
是从事类似证券交易的交易所,主要从事交易服务,注重互动即时响应、数据完整性和接口通畅性等。第二类
是从事事务数据块打包的矿工。它们相当于区块链的驱动力来源,拥有大量的采矿机器,并提供了基本的技术框架。第三类
是钱包公司,它们提供终端应用程序,为用户提供私钥,以不同形式保存相关令牌。当然,他们也在逐步丰富相关功能,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包括安全功能和方便功能。第四类
是支付服务公司,以雷电网为代表技术。这些公司通常使用侧链技术来提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货币小额支付服务功能
当然,还有其他类型的企业,例如,基于真实性证书和数据存储证书的企业,或者未来可能诞生的具有专门定制智能合同的中介企业等。,它可以为一个企业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私有链。即便如此,从技术上来说,无论是公共链、联盟链还是私人链,它们在整体上并没有脱离相似的格式结构。不同的是,这些功能是由一个主体还是多个主体执行的
因此,明确商业经营者的性质和所涉及的技术定位,有利于对专利布局进行宏观控制,是将侵权主体锚定在专利布局中的重中之重。
此外,从区块链节点的维度考虑
理论上,区块链的每个节点都可以获得区块链的完整账簿数据,实际上有完整节点和轻节点完整节点是具有完整区块链分类帐的节点。全节点需要占用内存来同步所有区块链数据,可以独立检查区块链上的所有事务并实时更新数据,主要负责区块链的广播和验证事务。光节点不一定存储一套完整的账簿,如提供小额支付功能的闪电网络相关节点、普通用户节点、一些中间节点和应用节点,如钱包公司、交易所等。,所有这些都可以在必要时下载完整的账簿。相应地,这些轻节点通常有它们自己独特的应用场景,导致一些不同于所有节点的技术需求。
从这个角度来看,不同类型的节点,它们处理相关技术方案的书数据时必须有权重的考虑,所提供的功能也会有所不同,很多时候没有必要将节点所需的所有技术细节都涵盖到一个技术方案中,一些轻节点的改进可能不会影响到所有节点,从而导致整个链“伤筋伤骨”因此,在专利布局中需要考虑这些因素。
最后,从区块链共享技术的维度考虑具体来说,
主要是指全链共享的基础技术,如实现工作量证明的共识机制,无论是基于“人人平等”还是“代表制”或其他相关的新工作量证明机制,类似于节点间协议,区块链的每个实施节点都将应用于该技术。另一方面,它们本质上是算法的应用,与算法相关的技术方案在分配专利时应注意避免落入专利法中未授权对象的范畴。除了工作负载证明机制之外,
其他技术,如加密算法和分布式存储技术,都由区块链的所有节点共享。因此,有效识别这些共享技术有助于扩展专利布局中的技术考虑范围。
综上所述,与传统技术领域相比,区块链专利的布局独特而复杂,不仅涉及技术本身,还涉及商业方面。
有鉴于此,在分配专利时,应注意锚定侵权主体,避免专利授权后无法锁定专利侵权人的尴尬。为了有效锚定此类侵权主体,我们建议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首先,我们可以准确了解申请人的业务和业务定位
申请人从事何种业务与其直接和间接竞争对手的确定直接相关。只有确定申请人自身的身份和市场定位,了解申请人的技术定位,才能更好地完成后续的布局工作。例如,
是一家旨在规划联盟链的金融公司。与通信协议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相似,其相关的技术竞争首先发生在多个联盟实体之间,然后应该考虑联盟领域中其他对等体之间的竞争。如果联盟各方以分工的形式结合,那么金融公司在联盟链中的技术分工也是一个关键的考虑因素。
又像一个钱包公司,其技术方案可能不会过多地墨于区块链技术的原理和协议层面,而可能更多地侧重于信息安全、用户便捷体验和终端应用程序的图形用户界面等。
是另一家通过私有链接提供数据存储和身份验证服务的公司。它可能侧重于提高用户存储和认证的便利性,与相关公共链接接口以实现数据交换访问和其他相关技术。
等,专利从业人员应灵活区分和重点关注只有了解申请人所从事的业务并明确其业务方向,才能更好地为申请人规划专利布局方案,然后通过从点到线到面的旋转,形成清晰的布局框架,进而从面到线到点可视化相关技术特征,创建合格的专利布局结果。
其次,详细分析申请人的技术方案,确定其技术方向和专利申请方案。
涉及单个申请人的公开技术方案可以与多个运营实体相关联换句话说,该技术方案表面上是用于实现某种技术效果的多个技术特征的组合,但是这些技术特征可能由多个主体和多个终端协同执行。此时,专利经销商应利用自己在区块链的专业知识,对每项技术特征和数据源进行详细分析,并考虑各相关运营实体如何实施自己的部分技术特征,实现独立的技术效果。因此,如有必要,可能有必要将申请人提交的公开技术方案分成单独的情况,或者在同一专利中根据“一体性”原则,列出相互参照的多个特定技术特征的发明主题
定义了操作的主体并熟悉技术特性。在撰写专利的过程中,它可以结合每个技术特征描述的可见性来定制申请人的诉讼,并初步锁定相关的竞争对手。
此外,我们需要将前瞻性思维和行业性思维结合起来。
传统技术领域的专利也要求经销商有一定的远见和产业思维。仅仅按照同样的模式将申请人的技术方案转换成法律语言是不够的。在区块链技术领域,由于区块链技术涉及的应用学科的复杂性和未来技术发展的广阔可能性,更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思考。也就是说,在规划与区块链相关的专利申请时,一方面要坚持前瞻性的眼光,考虑该技术方案未来可能应用的相关商业领域,尽可能灵活地组合和扩展其应用场景和技术场景;另一方面,应结合产业思维,涵盖与技术方案基本应用场景相关的上、中、下游产业,其可能的应用方法应包含在专利申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