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12月17日晚21: 00左右,青岛市同三高速公路大队第五中队民警在辖区铁山收费站外对一辆挂有鲁D牌照的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司机身上有酒味。在酒精测试后,他们发现他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6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当警察要求查看相关文件时,陈某立即开始撒谎,并一再声称他的驾照和身份证丢了,他没有时间补发。之后,警方登录到公安网络系统进行核实,但没有发现陈某的驾驶信息。看到自己无法再隐瞒,想再争论的陈某不得不坦白一切。
据了解,陈某负责胶州建筑工地的绿化那天早上,在陈某带领工人们种植树苗之后,他们在下午和工人们喝酒聊天。天黑时,他突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说他正在帮助接管一个绿化项目。还没等他清醒过来,陈某就急忙跑到他西海岸的朋友那里。结果,当他准备离开收费站时,被高速交通警察当场抓住。
因司机陈某涉嫌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陈某交警处以2000元罚款和15天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