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报废的塔式起重机导致死亡,导致两人被判刑!

塔吊租赁每月多少钱

近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被告人朱谋谋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尚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南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与海门项目部签订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一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项目部提供了7台塔吊。由于缺少2台塔吊,公司与被告朱某协商,被告朱某将提供2台塔吊,由一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租赁给海门的一个项目部

被告朱牟某于2018年8月9日向租赁公司购买了一台报废的塔式起重机。为了使用和记录塔式起重机,请伪造塔式起重机的相关信息,并将伪造的信息交给一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员工,该员工将完成塔式起重机的备案并获得塔式起重机的安装许可证。被告尚某非法向被告朱某挂靠的塔式起重机提供公司资质。塔式起重机实物与使用登记程序不符,没有完整真实的安全技术文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塔式起重机内部腐蚀和许多旧裂纹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被告

朱牟某于2018年8月30日将塔吊运送至海门某项目部施工现场,并与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人一起安装由于塔式起重机不能满足项目部的施工要求,被告朱某某和被告尚某某讨论决定采用非原装材料将吊臂长度增加到56米,并对驾驶室和电控系统等进行改造。被告朱某向被告尚某支付了2万元的改装费。同年9月18日,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并投入使用了改造后的塔式起重机。1992年3月2日

| 14: 10在施工现场,塔吊司机王某在驾驶塔吊起吊铝合金扣件时,塔吊突然向东北方向倒塌,造成塔吊司机王某大量失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199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朱某、尚某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和严重后果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均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告人朱谋谋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应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谋谋、尚谋在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他们都很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本案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得到赔偿,两名被告可酌情从轻处罚。如果两个被告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他们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朱牟某两罪并罚。因此,上述判决是根据两名被告各自的犯罪情况作出的。法官

提醒:

两名被告违法,租用了报废的塔吊,造成人员伤亡。他们在做生意赚钱时,必须有法治意识,不能有侥幸心理。用人单位应加强检查,确保无差错后,方可施工。有关部门应加强劳动安全检查,减少劳动事故的发生。

资料来源:海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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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苏省高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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