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已婚妇女的已婚对象是非农业户口时,已婚妇女权益的处理方法应根据该户口是否已迁出而定。其中,为了保护外国已婚妇女的权益,如果她们婚后不将其户口迁移到丈夫家中那么那些仍然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也可以享受他们原来的权利和利益。因此,当土地在户籍登记地被征用时,已婚妇女也应包括在安置补偿的计算中。相反,如果户口迁入丈夫的家庭,它将不再是前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其原有的权益将会消失。
在嫁给一个农村家庭后,如果丈夫的家庭是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已婚妇女将自动成为成员之一。无论户口是否迁入丈夫家庭,该村在开展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活动时将享有其权益。原有的集体会员资格将被取消也就是说,当户籍被收回时,已婚妇女不能获得补偿。但是,当丈夫家庭的集体经济组织收取安置补偿时,已婚妇女也应得到相应的安置补偿。
集体经济组织前成员的前妻也有丧偶和离婚的情况如果您选择将户籍迁回原居住地,不享受其他集体组织的权益,您可以再次成为原居住地的集体成员。因此,在丧偶和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后,他们还可以在土地被征用和拆迁的情况下享受安置补贴。但是,如果案件是离婚,而且该家庭尚未搬回该家庭,那么可以申请一个单独的家庭并获得宅基地,然后还可以获得补偿。
事实上,我们大概知道以上三点,已婚妇女如果符合条件就有资格获得补偿。但前提是要满足这些条件总而言之,已婚妇女应该是一个集体组织的成员,并履行其作为成员的义务。然后根据已婚妇女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你嫁给了一个非农业家庭,并且想保留你原有的权益那么户籍就不能转让出去,才有资格获得土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