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四川省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和规范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如属公办园或委托民办园,不得转为营利性幼儿园。
今年,泸州市出台了《泸州市区托幼机构管理规划》,成立了泸州市区托幼机构管理工作小组。经过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清理,市区共清理了64所配套幼儿园。
中的64项、40项需要进行管理,主要针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城市居住区未规划幼儿园、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居住区需求、未按规划建设幼儿园和未按期移交幼儿园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治理另外24所规划的配套幼儿园不在治理范围内,因为它们的地块尚未开发。
199记者了解到,各区县政府将负责对市区需要管理的配套幼儿园进行调查。政府将按照“一案一议”和“一园一策”的原则制定管理方案。政府将采取新建、补充建设、移交和转用包容性幼儿园等措施。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原则上,相关施工计划应在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对于需要增建、改建和新建的,工程竣工验收应在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目前,市教育体育局制定的《泸州市城区托幼机构移交实施办法》正在审批中。同时,泸州市教育体育局督促各区县明确主要职责和工作职责,完善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推进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和建设,满足全市学前教育需求的快速扩张。